[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0-0139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载体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0-07-03 | [发文时间] | 2020-07-03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0年乡村振兴产业(枇杷、柑橘、蚕桑)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相关产业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合川区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合川委乡振组〔2019〕2号)要求,2019年10月我委已通知各相关镇街组织了枇杷、柑橘、蚕桑项目扶持预申报。目前区级资金已下达,请各相关镇(街道)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符合要求的种植业主申报,同时请符合要求的种植业主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同等条件下贫困户优先,已完成了枇杷柑橘项目预申报的业主优先。
(二)基本条件
1、农业企业优质新建面积达200亩及以上,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面积达100亩及以上,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新建面积达到30亩及以上,各镇街种植面积相对成片集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
2、土地租赁期剩余年限4年以上。
3、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应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单户合同十户及经村、镇签字盖章的土地流转花名册),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还应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资料,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提供村集体经济组织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资料。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项目建设内容为柑橘苗木定植及管护、枇杷高接换种及管护、桑苗定植及管护和果园肥水一体化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农业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大户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
(一)柑橘主导产业培育项目
申请范围:钱塘镇(大柱村、郭堰村除外)、双槐、香龙、官渡和南津街等镇街。
补助标准:新建宜机化柑橘基地,种苗定植及管护补助,按600元/亩据实补贴。
(二)一镇两村柑橘产业发展
申请范围:钱塘镇大柱村、郭堰村
补助标准:新建宜机化柑橘基地,种苗定植及管护补助,按900元/亩据实补贴。
(三)一镇两村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
申请范围:钱塘镇、古楼镇
补助标准:基地新建水肥一体化建设,补助按600元/亩据实补贴。
(四)一镇两村枇杷产业发展项目
申请范围:古楼镇
补助标准:古楼枇杷高接换种及管护补助,按500元/亩据实补贴。
(五)桑产业发展项目
申请范围:云门街道铁家村、大碑村
补助标准:桑苗定植及管护补助,按600元/亩据实补贴。
三、项目建设期限及资金拨付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由项目实施单位按批复的建设内容自行垫资建设,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并符合资金拨付的其他要求后,由财政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实施单位账户。
四、申报原则
1.申报项目时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报,镇(街道)对申报的项目必须进行初审和现场核实,经审核通过后无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项目放弃所在镇(街道)需上报书面情况说明。
2. 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兑现扶持政策,即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基地、同一建设内容只能申报一项扶持政策,享受财政资金一次补贴。
3.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
五、股权化改革
单个涉农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纳入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
财政资金投入到农业企业的补助项目的50%,作为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持股。项目持股比例,农业企业5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0%,土地流转农民40%。
财政资金投入到农民合作社的补助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10%,合作社领办者持股30%,其余成员持股60%。
具体股权管理、收益分配、退出机制等详见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16〕102号)文件。
六、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参照柑橘果园建设技术标准、枇杷老果园高接换种技术标准、果园(桑基地)肥水一体化灌溉、桑基地建设标准(见附件1、2、3、4)。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汇总表(8份)、项目实施方案(8份)、土地流转合同(单户合同10户及经村、镇签字盖章的土地流转花名册),家庭农场、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还应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 (各2份),3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报单位提供股权化改革实施方案、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备案表(各2份)。
项目实施方案的纸质材料(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经所在镇街签字盖章后(见附件5表4),和电子件一并送区经作站(7套),区财政局农业科(1套)。
区经作站站联系人:陈静(电话:42730029),
邮箱: 435680302@qq.com
区财政局联系人:李军(电话:42731123)
通讯地址:合川区财政局农业科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0年7月20日截止。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5),《合川区2020年乡村振兴产业扶持项目汇总表》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附件:1.柑橘果园建设技术标准
2.枇杷老果园高接换种技术标准
3.果园(桑基地)肥水一体化灌溉建设标准
4.桑基地建设标准
5.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6.项目汇总表(格式)
分享文章到
部门解读
一图读懂
媒体视角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