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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0-0139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载体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0-07-03 [发文时间] 2020-07-03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0年乡村振兴产业(枇杷、柑橘、蚕桑)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相关产业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合川区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合川委乡振组〔20192号)要求,2019年10月我委已通知各相关镇街组织了枇杷、柑橘、蚕桑项目扶持预申报。目前区级资金已下达,请各相关镇(街道)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符合要求的种植业主申报,同时请符合要求的种植业主按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同等条件下贫困户优先,已完成了枇杷柑橘项目预申报的业主优先。

(二)基本条件

1、农业企业优质新建面积达200亩及以上,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面积达100亩及以上,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新建面积达到30亩及以上,各镇街种植面积相对成片集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

2、土地租赁期剩余年限4年以上。

3、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应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单户合同十户及经村、镇签字盖章的土地流转花名册),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还应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资料,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提供村集体经济组织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资料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项目建设内容为柑橘苗木定植及管护、枇杷高接换种及管护、桑苗定植及管护和果园肥水一体化建设。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农业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大户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

(一)柑橘主导产业培育项目

申请范围:钱塘镇(大柱村、郭堰村除外)、双槐、香龙、官渡和南津街等镇街。

补助标准:新建宜机化柑橘基地,种苗定植及管护补助,按600元/亩据实补贴。

(二)一镇两村柑橘产业发展

申请范围:钱塘镇大柱村、郭堰村

补助标准:新建宜机化柑橘基地,种苗定植及管护补助,按900元/亩据实补贴。

(三)一镇两村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

申请范围:钱塘镇、古楼镇

补助标准:基地新建水肥一体化建设,补助按600元/亩据实补贴。

(四)一镇两村枇杷产业发展项目

申请范围:古楼镇

补助标准:古楼枇杷高接换种及管护补助,按500元/亩据实补贴。

(五)桑产业发展项目

申请范围:云门街道铁家村、大碑村

补助标准:桑苗定植及管护补助,按600元/亩据实补贴。

三、项目建设期限及资金拨付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由项目实施单位按批复的建设内容自行垫资建设,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经验收合格,并符合资金拨付的其他要求后,由财政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实施单位账户。

四、申报原则

1.申报项目时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报,镇(街道)对申报的项目必须进行初审和现场核实,经审核通过后无特殊理由不得放弃,项目放弃所在镇(街道)需上报书面情况说明。

2. 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兑现扶持政策,即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基地、同一建设内容只能申报一项扶持政策,享受财政资金一次补贴。

3.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

五、股权化改革

单个涉农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纳入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

财政资金投入到农业企业的补助项目的50%,作为涉及土地流转的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持股。项目持股比例,农业企业5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0%,土地流转农民40%。

财政资金投入到农民合作社的补助项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10%,合作社领办者持股30%,其余成员持股60%。

具体股权管理、收益分配、退出机制等详见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16〕102号)文件。

六、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参照柑橘果园建设技术标准、枇杷老果园高接换种技术标准、果园(桑基地)肥水一体化灌溉、桑基地建设标准(见附件1、2、3、4)。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报送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报汇总表(8份)、项目实施方案(8份)、土地流转合同(单户合同10户及经村、镇签字盖章的土地流转花名册),家庭农场、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还应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 (各2份),30万元以上的项目申报单位提供股权化改革实施方案、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备案表(各2份)。

项目实施方案的纸质材料(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经所在镇街签字盖章后(见附件5表4),和电子件一并送区经作站(7套),区财政局农业科(1套)。

区经作站站联系人:陈静(电话:42730029),

邮箱: 435680302@qq.com

区财政局联系人:李军(电话:42731123)

      通讯地址:合川区财政局农业科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0年7月20日截止。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5),《合川区2020年乡村振兴产业扶持项目汇总表》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附件:1.柑橘果园建设技术标准

      2.枇杷老果园高接换种技术标准

3.果园(桑基地)肥水一体化灌溉建设标准

4.桑基地建设标准

5.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6.项目汇总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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