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区生态环境局 / 政务公开 / 政策咨询

《重庆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2024-09-30

答:(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建立重庆市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各区县人民政府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等制度。(二)开展调查监测与环境风险评估,评估环境风险状况。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到2023年年底完成首轮全市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以及国家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到2025年年底完成一批高关注、高产(用)量等重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与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制定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    (三)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强化源头管控。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全面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保障产品安全。(四)强化过程管控,实现新污染物减排。加强清洁生产管理和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推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细菌耐药监测;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加强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和养殖场(户)用药监管。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推动农药减量控害,提高农药利用率。(五)深化末端排放管控与协同治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加强新污染物排放管控与协同治理,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落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加强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的监督管理。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六)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关键技术研究。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交流。建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探索建立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平台。 

关于《重庆市合川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政策问答

2024-07-11

答:

关于《重庆市合川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政策的图片解读

2024-07-11

答:

关于《重庆市合川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的政策解读

2024-07-11

答:2024年7月3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合川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政策内容作如下解读。一、政策背景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为推动实现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突出时效性和针对性,结合“十四五”相关规划要求,实施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调整,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建立与我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制定本方案。二、制定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2021年11月1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2020年4月24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实施细则〉的函》(渝环函〔2022〕426号),2022年8月30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区县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渝环办〔2023〕210号),2023年11月2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的通知》(渝环规〔2024〕2号),2024年3月9日。三、主要内容《调整方案》分为两个部分及三个附件。第一部分为调整原则,主要为坚持底线约束、强化空间管控、突出分类准入3大原则。第二部分为调整结果,该部分从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两个方面对合川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结果进行了描述。环境管控单元调整后,全区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28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8个,面积占比9.7%;重点管控单元14个,面积占比14.8%;一般管控单元6个,面积占比75.5%。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保持一定的延续性,维持“总体管控要求—单元管控要求”两个层级框架,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为核心,实施差异化管理。调整后,全区总体管控要求共17条,在原总体管控要求基础上删除5条、修改6条、新增11条,引用重庆市总体管控要求21条。附件分别为重庆市合川区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分布图(2023年)、重庆市合川区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统计表(2023年)、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管控要求(2023年)。四、实施时间《重庆市合川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五、政策问答问1:什么是“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答1:“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问2:“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的必要性是什么?答2: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更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必然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等文件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每5年组织开展全市“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5年内因国家与地方发展战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调整,“三线一单”确需进行更新的,由区县政府提出申请,市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定后进行更新。2020年12月24日,按重庆市的统一安排,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合川府发〔2020〕16号)。2023年为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等相关工作,及最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准入政策,进一步完善与我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方案》。问3:《方案》编制工作是怎么推进的?答3:区生态环境局按照工作目标,对标市级发布文件,制定了《方案》。《方案》在制订期间征求了各部门和镇街的意见。2023年12月10日,区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重庆市合川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成果》进行了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意见认为调整成果总体上符合合川区实际并满足相关技术要求。2024年1月26日—2月26日,区生态环境局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方案》的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在此基础上,通过了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生态环境局党组会审议,并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问4:《方案》调整了哪些内容?答4:本次调整后全区环境管控单元由24个调整为28个,总体格局保持稳定。其中,优先保护单元按照优化调整后的生态保护红线予以整合,个数由9个减少为8个,面积占比由9.6%调整为9.7%,较上一轮增加0.1%;重点管控单元根据产业园区和城镇开发边界进行细分,个数由10个增加至14个,面积占比由18.0%调整为14.8%,较上一轮减少3.2%;一般管控单元保持基本稳定,个数由5个增加至6个,面积占比由72.4%调整为75.5%,较上一轮增加3.1%。全区总体管控要求调整后共17条,在原总体管控要求基础上删除5条、修改6条、新增11条,引用重庆市总体管控要求21条;管控要求的具体内容结合国家、全市、我区最新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等维度进行优化,更具时效性和针对性。问5:如何推动《方案》成果落地应用?答5:编制“三线一单”调整方案,就是为今后的高质量发展划框子、定规则、列清单,“三线一单”调整方案成果将大幅减少政府和企业早期决策风险,提高后续行政审批效率。一是服务国家、全市和我区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的全过程。二是应用于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乡等生态环境治理的各方面。三是应用于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工业园区管理、用地审批、项目建设等重要领域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底线约束和决策支持作用。六、案例分析某企业计划在我区高新区范围内新建一个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该企业可通过重庆市“三线一单”智检服务系统”,上传项目范围红线对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进行研判,根据系统反馈智检报告确定本项目所在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及其管控要求,提前研判项目环境准入符合性。

重点排放单位确定流程是什么?

2024-05-22

答:《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全链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每年公开年度目录,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19号)等有关规定,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将拟纳入下一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于每年10月15日前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网址为www.cets.org.cn)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市生态环境局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前将确定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通过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以及非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于每年1月31日前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对各区县生态环境局报送的非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进行审核,并确定全市非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合川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政策问答

2024-03-07

答:近期,区政府印发了《合川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1.《实施方案》制定背景是什么?答:《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22〕52号)、《重庆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渝无废组〔2022〕1号)等文件提出,着力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闰,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2.《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有哪些?答:到2025年,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利用处置设施短板基本补齐,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重点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抽查合格率保持100%以上;城镇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基本达100%;废弃农膜回收体系基本建成,废弃农膜回收率稳定在90%以上;绿色生活方式广泛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餐厨垃圾全量资源化利用,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建筑垃圾规范消纳率达到100%。3.《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哪些?答:本《实施方案》内容包括8个方面。一是深化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二是优化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完善固体废物回收体系,提高收运能力。三是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水平。四是优化提升固体废物处置能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五是提升固体废物风险防控能力,加强专业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应急处置保障体系。六是推动完善固体废物支撑体系,强化制度集成创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七是构建全民行动体系,打造一批特色“无废城市细胞”。八是聚焦固体废物亮点示范,打造亮点模式。4.《实施方案》保障措施都有哪些?答:一是成立“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三是统筹相关政策,加大财政、土地、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力度;四是严格监管执法,强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督导检查;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无废城市”理念推广。

《合川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政策问答

2024-03-07

答:问:入河排污口分为哪些类型?答: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所属行业及排放特征,将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4种类型。问:依法取缔的是哪些排污口?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问:清理合并的是哪些排污口?答: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或各类开发区内企业现有排污口,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问:规范整治的是哪些排污口?答:存在借道排污、布局不合理、设施老化破损、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问: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有什么要求?答:依据有关技术规范设置,公开入河排污口名称、编码、类别、责任主体、监督管理单位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问:如何确定入河排污口的责任主体?答: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难以分清责任主体的排污口,要根据溯源结果,查清排污口对应的排污单位及其隶属关系,确定责任主体;经溯源后仍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区政府指定责任主体。

通知所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含哪些种类?

2023-12-28

答:通知所指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2023-10-17

答:(1)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2)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开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并落实,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3)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每年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单位规定的义务应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 

我市有没有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典型案例?

2023-10-17

答:我市加快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工作,一些做法和措施已经走在全国前列,也形成一批典型案例。比如:重庆在全国率先将碳排放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方案》,重庆创新机制,组织纳入碳市场管理的180余家企业,在排污许可证“其他控制及管理要求”中纳入企业上年度碳排放数据、碳排放管理和履约要求等信息,夯实制度衔接数据基础,实现“一证融合”,初步建立起发证审查碳排放、检查覆盖碳排放的工作链条。2022年,有关区县还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将碳排放信息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一并对纳入碳市场管理的重点碳排放单位年度履约情况进行抽查,理顺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再比如:我市某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引导园区和企业践行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理念,采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协同推进、互为反馈的方式,发挥降碳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源头牵引作用,引导企业从源头选择低碳低污染的生产方式。我市某氧化铝项目推动前期,建设单位为提高矿石利用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拟根据不同的铝土矿,采用两种生产工艺,即对几内亚低二氧化硅(SiO2)含量的三水软铝石铝土矿采用“低温拜耳法”,对澳大利亚高SiO2、低氧化铁(Fe2O3)含量且含有一定量的一水软铝石铝土矿采用“高温拜耳法+烧结法”工艺生产氧化铝。通过园区规划(修编)及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综合评价区域资源、大气环境承载力及温室气体排放基础上,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了优化氧化铝项目生产工艺的反馈意见。园区及建设单位经研究采纳了相关意见,在原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取消了烧结工艺,几内亚矿和澳大利亚矿氧化铝生产均采用“低温拜耳法”工艺,从源头减污降碳。取消烧结工艺后,不再使用烟煤及无烟煤,年均天然气消耗量减少893万立方米,减少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为770吨/年、705吨/年和144万吨/年。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