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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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5XF/2023-003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2023年12月29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公示(合环(执)责改字〔2023〕50-54号)

决定书编号

责改主体

事实依据

责改要求

责改机关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作出时间

合环(执)责改字〔202350

重庆市合川区彦星建材有限公司

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时未同时停运相应的生产设施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1220

合环(执)责改字〔202351

合川区宏升豆制品加工厂

未批先建、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未通过环保验收

立即停止建设,限期30日内通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1222

合环(执)责改字〔202352

刘旭东

未批先建、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

立即停止建设,限期30日内通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1224

合环(执)责改字〔202353

重庆鹏福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1224

合环(执)责改字〔202354

重庆市合川区铜溪加油站

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1224


附件下载: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宏升公示.docx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彦星(1).docx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刘旭东公示.docx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铜溪加油站.docx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鹏福加油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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