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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答】《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政策解答

日期:2025-06-20来源:区教委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合川教〔20255 ),有关政策问答:

一、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在哪儿申请?

在合川区内的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就读的,向学校申请。

二、申请高中国家助学金要提供什么材料?

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如低保证复印件、重大疾病诊断书等)。

三、能同时享受两个标准的助学金吗?

不能,一个学生只能享受一份助学金,享受助学金的档位标准是由学生家庭的具体困难原因决定的,比如某中职学生即是低保家庭,又是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则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每年3000元的助学金。故请尽可能的提供完整的能证明家庭困难原因的相关材料,以便于确定可以享受的标准。

四、助学金是怎么发放的?

目前我区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均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直接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其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发放(即每学期1500元或1050元),中职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即每月300元或210元)。

五、2025年春期以前低于调整后标准的助学金是否会补发?

不会。本次助学金调整政策执行时间为2025年春期开始,2025年春期以前的助学金仍按原政策执行,差额部分不补发。

六、在合川区外的高中学校就读的困难学生,是否也按这个标准享受助学金?

不一定。重庆市范围内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是由各区县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调整标准,不同区县助学金资助标准可能会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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