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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钓鱼城景区门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合川区钓鱼城文旅公司 时间: 2024-02-08 责任编辑:

关于修订钓鱼城景区门票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近日,经区政府同意,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钓鱼城景区门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

    《钓鱼城景区门票管理办法》于2013年出台,至今已有10年,部分条款内容与现行政策已不相匹配。按照国家有关部委、重庆市有关单位出台的景区门票管理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对该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订依据

    主要依据《应急管理部等13个部级联合发文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重庆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景区目录清单》(渝发改收费〔2022〕1501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3〕9号)、《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持证导游进景区”实践实训活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对景区门票优惠、免票对象进行修改

    1.门票优惠对象:全日制本科、大专、中专、高职院校学生、研究生和6周岁(不含6周岁)以上的中小学生(含中职学生),凭有效证件给予5折门票优惠;60周岁—65周岁的老年人凭身份证或老年证等有效证件,给予5折门票优惠。

    2.门票免票: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凭身份证、老年卡等有效证件;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凭有效证件;残疾人凭第二代残疾证;离休干部凭离休证;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凭有效证件;在职、退休、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凭有效证件;新闻记者凭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导游凭有效证件;港、澳、台同胞凭有效证件按大陆居民实行相关的减免政策。

    (二)结合工作实际,对有关管理事项要求进行明确

    1.明确: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单位为区发展改革委,景区门票印制、管理和稽查单位为区文化旅游委,景区日常管理、门票销售单位为钓鱼城文旅公司。

    2.门票收入缴入区财政局的专用账户。

    (三)对本地市民优惠和公务接待管理条款进行修改

    1.本地市民优惠,通过每年旅游主题活动方式另行实施。

    2.公务接待的纳入景区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实施。

政策原文:

关于修订钓鱼城景区门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钓鱼城景区门票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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