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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区公安局 时间: 2024-01-06 责任编辑: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持续加强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管理范围的划定。

    (二)依据的主要上位法和上位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由重庆市人民政府颁布,2018年12月29日经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19年2月1日施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渝府发【2019】2号),2019年1月10日发布,2月1日施行。

    二、文件主要内容

    (一)对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重要制度设计进行简要描述。

    1.第一条明确划定合川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合阳城街道、钓鱼城街道。涪江以东、以北,嘉陵江以西,牟沙路、博萃大道、北环路、合阳大道、高利路、合肖路卓尔实验学校路段、九华路、花滩大道、花滩国际新城在建路段、嘉滨路、嘉陵江大桥、森楷路围合区域(含道路及人行道)为禁放区域,钓鱼城大道、水军路(道路及人行道)全线禁放;南津街街道、盐井街道、铜溪镇。涪江、嘉陵江以南,涪江四桥以东,东津路、合川东津隧道以西、花园路、南沙路、铜合路、祈临路、纱帽路、金涪路围合区域(含道路)为禁放区域;禁放区域周边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和人员聚集场所纳入禁放区域管理,包括碧桂园.智慧家小区、合川全民健身中心、众泰翡翠湖小区、合川区妇幼保健院、合川农贸城、卓尔实验学校、东渡老街、东渡小学、钓鱼城景区、钓鱼城花园小区、钓鱼城未来花园、和顺花园小区、泰吉半岛小区、合川实验中学、纱帽新村小区、金科中泰上镜小区、金涪人家小区。

    2.第二条明确了其他禁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场所。说明:本条规定的禁放区域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第二条的规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在上述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极容易引发安全事故,故纳入禁止燃放区域。

    3.第三条至第八条明确了关于生产、储存、经营、销售区域的管理,烟花爆竹品种管理,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六条之规定,并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第二至八条的规定执行,目的是将全区的重要区域、重点场所纳入禁放区,强化源头管理,设置罚则对不遵守《通告》的行为进行处罚,便于通告施行。

    (二)重点阐述是否有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定。(如: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若有,则应当具体指出并说明主要措施的设定依据。(无)

    (三)重点阐述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或者上位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内容(特别是创设性规定),并说明理由。(无)

    (四)就同一事项已有规范性文件进行规定的,应当说明原有文件的规定和现有文件的联系、区别及效力适用。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合川区公安局牵头起草了新的《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新《通告》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城市建设进程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参考我市其他区县做法,秉持审慎的原则,对我区城区禁燃范围进行调整,对禁放区域进行更为明确的划定。

    1.原《通告》第一条第一项合阳城街道、钓鱼城街道。涪江以东、以北,嘉陵江以西,博萃大道(含博萃大道)、合阳大道与212国道交汇处、合肖路卓尔实验学校路段、花滩国际新城一线以南,牟山大道、濮湖大道、合阳大道、嘉滨路、森楷路、钓鱼城大道及两侧人行道范围内区域。新《通告》调整为合阳城街道、钓鱼城街道。涪江以东、以北,嘉陵江以西,牟沙路、博萃大道、北环路、合阳大道、高利路、合肖路卓尔实验学校路段、九华路、花滩大道、花滩国际新城在建路段、嘉滨路、嘉陵江大桥、森楷路围合区域(含道路及人行道)为禁放区域,钓鱼城大道、水军路(道路及人行道)全线禁放

    2.原《通告》第一条第二项南津街街道、铜溪镇。涪江、嘉陵江以南,涪江四桥以东,东津沱社区(含东津沱社区)、沙溪入城隧道以西,金涪路(含金涪路)、铜合路与祈临路交汇处一线以北区域。新《通告》调整为南津街街道、盐井街道、铜溪镇。涪江、嘉陵江以南,涪江四桥以东,东津路、合川东津隧道以西、花园路、南沙路、铜合路、祈临路、纱帽路、金涪路围合区域(含道路)为禁放区域

    3.原《通告》第一条第三项其他禁放区域。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公园、车站、码头、商场、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房屋高度超过24米的小区和单位;重要军事设施、仓库、重庆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加油(气)站、液化气充装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疗养院等;教学、科研单位的教学(含学生宿舍)、办公、科研场所;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场所。新《通告》调整为禁放区域周边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和人员聚集场所纳入禁放区域管理,包括碧桂园.智慧家小区、合川全民健身中心、众泰翡翠湖小区、合川区妇幼保健院、合川农贸城、卓尔实验学校、东渡老街、东渡小学、钓鱼城景区、钓鱼城花园小区、钓鱼城未来花园、和顺花园小区、泰吉半岛小区、合川实验中学、纱帽新村小区、金科中泰上镜小区、金涪人家小区(见附图)

政策原文: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一图读懂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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