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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政策问答

日期:2024-03-07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政策问答

一、问:我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有哪些?

答:(一)合阳城街道、钓鱼城街道禁放区域:涪江以东、以北, 嘉陵江以西,牟沙路、博萃大道、北环路、合阳大道、高利路、合 肖路卓尔实验学校路段、九华路、花滩大道、花滩中兴未来城东侧 在建路段、嘉滨路、嘉陵江大桥、森楷路围合区域(含道路及人行道)为禁放区域,钓鱼城大道、水军路(含道路及人行道)全线禁放;

(二)南津街街道、盐井街道、铜溪镇禁放区域:涪江、嘉陵江以南,涪江四桥以东,东津路、合川东津隧道、花园路、南沙路、铜合路、祈临路、纱帽路、金涪路围合区域(含道路及人行道)为禁放区域;

(三)禁放区域周边已建成的居民小区和人员聚集场所纳入禁放区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碧桂园·智慧家小区、合川全民健身中心、重庆对外经贸学院(B 区)、众泰翡翠湖小区、合川区妇幼保健院、合川农贸城、卓尔实验学校、东渡老街、东渡小学、钓鱼城景区、鱼城花园小区、森楷路加油站对面大草坪、和顺花园小区、泰吉半岛小区、合川实验中学、纱帽新村小区、金科中泰上镜小区、金涪人家小区等区域。

二、除禁放区域外,还有哪些地点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

(八)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三、问:我区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有哪些?

答:在我区燃放区内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 6 类。

四、问: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如何处罚?

答: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五、问:可以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烟花爆竹销售信息吗?

答:不可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通过网络发布销售信息属于超范围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通过网络贩卖烟花爆竹数量较大的将涉嫌非法经营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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