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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5XF/2023-0000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载体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3-01-10 [发文时间] 2023-01-10
[标 题] 2023年1月9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公示

序号

被责令改正单位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编号

责改要求

责改机关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作出时间

1

合川区鸿发建材经营部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合环(执)责改字〔202257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1月9日

2

戴昌米

未彻底实施雨污分流,未及时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收集、贮存、处理

合环(执)责改字〔202257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1月9日

3

蒋大珍

在人口集中区域内露天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合环(执)责改字〔202258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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