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撤销三汇水厂等2处乡镇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
(合川府办发〔2024〕58号)
三汇、清平镇人民政府:
区政府先后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取缔合川区三汇水厂渠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合川府文〔2022〕27号)、《关于取缔合川区清平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合川府文〔2022〕34号),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查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
现依法公布撤销重庆江城水务有限公司三汇水厂、重庆江城水务有限公司清平水厂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合川区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合川区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序号 |
水厂名称 |
水源名称 |
水源 类型 |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
1 |
重庆江城水务有限公司三汇水厂 |
渠江 |
河流型 |
三汇镇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5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
河岸两侧纵深各50米的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取水口上游1000-3000米,下游100-300米,一级保护区向外10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水域。 |
河岸两侧纵深各1000米的陆域,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2 |
重庆江城水务有限公司 清平水厂 |
地下水 |
地下水型 |
清平镇 |
/ |
以开采井为圆心,30米为半径所划的圆形区域。 |
/ |
以开采井为圆心,30-100米为半径所划的环形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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