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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1-01836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其他 [载体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1-04-25 [发文时间] 2021-04-25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档案馆 关于照片档案的征集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档案馆是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承载着保留合川记忆,弘扬合川历史文化的责任。为了全方位、多角度地记录我区城镇发展变迁情况,留住历史长河的时代记忆,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我区建制以来的各类珍贵照片档案。

一、征集范围

    社会各界人士收藏或拍摄的,反映合川建制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变迁及各方面成就的各类照片。

    二、征集内容

    1.新中国成立前的历史照片(反映新中国成立前合川社会风貌、城市面貌、市井生活等各方面的照片)。

    2.反映新中国成立至今合川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变迁、人文风貌、风土民情、传统文化等各类照片。

    3.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重庆市党政主要领导(直辖前四川省党政主要领导)来合川视察的照片

    4.反映合川各个历史时期重大活动的照片。

    5.反映合川风景名胜、大型标志性建筑、广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历史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内容的照片。

    6.反映合川境内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重大自然灾害、行政区划调整等内容的照片。

    三、征集要求

    1.所征集的照片要求主题突出、画面清晰完整。

    2.征集的照片黑白、彩色均可。须报送电子照片或纸质照片翻拍或扫描转化为电子版的照片。每幅照片文件大小不低于2兆,长边不小于1600像素。文件格式为JPG,需保留完整的EXIF信息。

    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为:“合川印象+照片名称+作者姓名+电话号码”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发送至电子信箱:177182943@qq.com (联系人:余乐  联系电话:42756822)。

    3.投稿人须认真填写完整的《投稿人及照片信息登记表》,包括照片是否原创、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或反映的具体内容,以及拍摄人的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4.初评入选用短信方式通知投稿者,入选作者请按要求提交原则上不小于5吋的纸质照片和底片扫描件或2M以上的电子文件和该照片的原始文件,并寄达指定邮箱。如不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初评入选特别珍贵的纸质照片不能提供底片扫描件的,投稿人不能视为照片作者,但可按供稿人对待。

    5.纸质照片应未加修饰。电子文件必须是一次成像的原创、纪实摄影照片,禁止改变原始影像。可以裁剪,但不得做合成、添加、涂抹等技术处理。不能加框,不能有签名、题字等遮盖及污损图片的痕迹。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五、其他事项

    1.入选作品的拍摄时间是1949年及以前的,则按200元/幅(包含个人所得税)的稿酬支付作者;入选作品拍摄时间是1950年以后的,则按100元/幅(包含个人所得税)的稿酬支付作者。

    2.投稿人应保证其为所投照片的真实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如投稿人非照片真实作者或不能提供照片的底片扫描件,须在《投稿人及照片信息登记表》(附件1)载明。

    投稿人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入选照片,由合川区档案馆永久收藏同时取得照片所有权,并颁发《收藏证书》。合川区档案馆有权以出版、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入选照片用于公益,作者享有署名权,但不再支付报酬。供稿照片未入选的,不予并颁发《收藏证书》。

    4.该征集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照片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5.作者投稿行为,即视为作者认同《“合川印象”图片库管理办法》(附件2),并接受本管理办法的约束。

    6.本征集公告解释权属于重庆市合川区档案馆。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集公告之所有规定。

重庆市合川区档案馆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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