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72531/2022-000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土场镇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2-02-25 | [发文时间] | 2022-02-25 |
[标 题] | 灵活就业人员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告知书 |
尊敬的参保人:
按照相关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应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存在历史欠费的人员,请尽快完清欠缴费用,以免错过缴费期,影响自身养老保险权益。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20号)文件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当年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于当年12月底前完清缴费(其中12月份办理参保缴费的,最迟在次年1月底前完清),逾期仍未缴纳的“不缴不计”,缴费计划不再保留。
二、欠费查询及缴费。参保人可自助查询是否存在欠费,步骤为:第一步,下载“重庆人社”APP或关注“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缴费查询-职工养老缴费”,查询是否存在欠费。第二步,如存在欠费,可持身份证到就近就便的镇街社保所或区社保中心窗口查询欠缴金额,也可拨打023-12333人力社保服务热线查询欠缴金额。第三步,参保人将历史欠费以及次月正常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足额缴存于代扣代缴银行账户中,次月初将直接扣缴。
三、特别提醒。一是缴费的存款时间不能晚于当年11月底。二是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根据社平工资确定,每年新的社平工资出台后,会扣缴当年差额部分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应在缴款的银行账户中多存入一些备用金,以免资金不足影响缴纳。
重庆市合川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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