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废止合卫发〔2024〕4号文件的通知
合卫发〔2024〕15号
各委属单位:
经2024年4月10日区卫生健康委第21次党委会同意,决定将《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合川区卫生健康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合卫发〔2024〕4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合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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