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 处罚决定
[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5XF/2025-0033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载体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5-11-13 [发文时间] 2025-11-13
[标 题]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合环改〔2025〕31号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责令改正办理情况表

决定书编号

责改主体

事实依据

责改要求

责改机关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作出时间

合环改〔2025〕31号

重庆长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改正违法行为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7日 


分享文章到

部门解读

一图读懂

媒体视角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