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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5XF/2024-00012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载体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4-01-12 [发文时间] 2024-01-12
[标 题] 2024年1月12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公示(合环(执)责改字〔2023〕58号和64号)

决定书编号

责改主体

事实依据

责改要求

责改机关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作出时间

合环(执)责改字〔202358

刘小兵

该养猪场圈舍面积约200平方米,设计存栏量约150头生猪,现存栏3头母猪,笼子猪50头,架子猪27头。建有一个约100立方米的储粪池,储粪池有溢流口,有粪污溢流进入外环境。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把储粪池粪污抽取还田,防止溢流。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12月28日

环(执)责改字〔2023〕64号

重庆大槲建材有限公司

环(监)字[2023]第JD019号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隧道窑烟囱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超出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限值0.77倍。

立即改正超证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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