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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5-06-20来源:区教委

20251月,合川区教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合川教〔20255 ),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调整依据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根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渝财教〔2024〕17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调整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

二、调整内容

(一)普通高中

1.政策调整内容

将助学金享受标准调整为两档:

一档:普通高中脱贫户家庭、边缘易致贫户家庭、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低保家庭、特困救助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籍在校的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档:除一档类型外的其他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2100元的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

2.政策执行时间

2025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3.政策执行范围

在合川区内普通高中就读的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中职学校

1.政策调整内容

1)扩大助学金享受范围:

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2)将助学金享受标准调整为两档:

一档:中职学校脱贫户家庭、边缘易致贫户家庭、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低保家庭、特困救助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籍在校的学生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二档:除一档类型外的其他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原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按每生每年2100元的标准享受国家助学金。

2.政策执行时间

2025年春季学期起执行。

3.政策执行范围

在合川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技工校)就读的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案例分析

(一)普通高中

小张在合川区某普通高中就读,家中经济困难是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小张在开学时向就读高中提交了资助申请,并提供了身份证、户口簿和低保证复印件。学校收到申请后,根据小张提供的材料向民政部门核实了低保身份,拟将其纳入资助范围,并按规定提供每学期1500元的助学金资助。拟资助名单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当期资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直接拨付到小张银行卡中。

(二)中职学校

小林在合川区某中职学校就读,为巫山县农村户籍。小张在开学时向就读高中提交了资助申请,并提供了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学校收到申请后,根据小张提供的材料核实了户籍地为原连片特困地区,拟将其纳入资助范围,并按规定提供每学期1050元的助学金资助。拟资助名单经过公示无异议后,资助资金按每月210元的标准,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分5个月拨付到小张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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