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1-00765 | 主题分类: | 财政;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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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 |
标题: | 关于调整冬季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
合川发改发〔2020〕802号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冬季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上游供气企业调整冬季消费旺季重庆市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的实施方案及我区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合川燃气公司供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
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2.046元/立方米调整为2.346元/立方米。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2.336元/立方米调整为2.636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三、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价政策。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94号)相关规定, 2020年11月和12月按调整后的价格优惠5%执行,即工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为2.229元/立方米,商业集体用气(不含机关事业单位)最高销售价格为2.504元/立方米。
四、相关要求。
你司要严格执行调价政策,实行明码标价,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供需衔接,充分保障市场用气需求。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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