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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商贸业扶持政策

文章来源: 区商务委 时间: 2023-10-11 责任编辑:

    一、推出消费惠民便民利民措施

    (一)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统筹安排150万元用于开展消费促进活动,重点支持文化、旅游、零售、餐饮、住宿、体育等行业,促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创新发展。

    (二)优化消费金融服务。推动城区重点商圈商户全面参与数字人民币试点,充分运用市级激励支持措施和配套资源,拓展和深化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建设,促进扩大消费。引导在合银行机构面向文旅、住宿、餐饮、商超等消费领域积极宣传推广联名卡,不断丰富持卡消费专项活动,持续与区内商户开展优惠券、代金券、满减等优惠活动。鼓励汽车、家电销售企业通过分期免手续费、赠送抵扣券、降低首付比例、补贴置换等方式,扩大大宗商品消费。

    (三)鼓励发展“她经济”。把握节假日等消费热点,组织各商圈、特色街区、卖场、电商平台等,突出珠宝、服饰、鞋包、化妆品等商品,采取满减、加赠、消费券、团购及定制、体验等促销方式和手段,促进女性消费。

    (四)保障困难群众等群体基本生活消费。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冬季专项行动,及时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应发尽发及时发。推动企事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提前分期预支年终奖励薪酬。按要求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调整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深化工会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对建档的深度困难职工实施补助,开展走访慰问等活动,把合理福利待遇落到实处。进一步将拥军优属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慰问军属和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加大对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力度。

    政策依据:合川发改发〔2022〕125号关于印发《合川区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文件中有明确施行期限或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稳定扩大重点和大宗商品消费

    (五)支持重点行业促销活动。举办“爱尚重庆·美惠合川”系列消费促进活动,鼓励、支持大型家电企业、商圈、特色商业街区、超市、商场开展促销活动。对效果好、贡献度大、2022年前三季度累计零售额(营业额)实现正增长的企业给予梯度奖励;对获得市级奖励的企业,区财政给予1:1配套奖励。

    (六)推动汽车消费升级。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对202236月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乘用车自然人按全市统一政策给予每辆2000元的补助。各镇街为“品牌汽车巡展、汽车进村下乡”系列促销活动场地给予免费支持。

    (七)促进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家电消费,支持家电、家具等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以换代弃”等活动,鼓励使用绿色建材、低碳节能产品等消费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绿色品牌创建,对成功创建四叶级绿色饭店(绿色餐饮企业)、五叶级绿色饭店(绿色餐饮企业)、国家绿色商场的市场主体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四钻酒家、五钻酒家的市场主体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

    (八)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举办线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对展会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业门市、办公用房、车位成功的,分别给予一定额度契税补贴。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便民服务,促进家装、家具、家电等住房消费。

    政策依据:合川发改发〔2022〕125号关于印发《合川区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文件中有明确施行期限或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开展文化旅游消费行动

    (九)支持实体书店和电影院等文化消费。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统筹工会等各项经费,以各种形式支持实体书店和电影院引流消费;倡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以读书分享、好书推荐会、观影活动、影评沙龙等形式促进文化消费。

    (十)抓好景区抽奖促消费。支持引导消费品生产企业与钓鱼城景区、涞滩古镇等景区合作,开展景区门票抽奖活动,奖品以“巴味渝珍”“渝货精品”“渝见美品”“老字号”为代表的品牌产品和文创产品为主,将景区门票销售与扩大产品品牌影响力有机结合,激发居民消费热情。

    (十一)实施景区门票优惠。鼓励和支持旅游景区开展“重庆人游重庆”旅游景区惠民活动,对主动申报并开展门票减免优惠活动(法定节日除外)的景区给予资金补助。

    (十二)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消费。常态化开展丰富多彩的乡村旅游节会活动。加强与秀山对口协同发展,从宣传营销、消费对接、展示展销、优惠政策方面展开合作,共享自媒体平台,互推旅游线路。积极推出乡村旅游“吃住行游购娱”或“一日游”线路消费套餐等系列线上线下特色消费产品,鼓励街道、社区、小区物业为居民周边赏花、踏青等“一日游”提供便利服务。

    (十三)提升特色旅游住宿服务能力。鼓励金融机构以承租的农房租金、装修工程款、旅游景区效益等投入资产和预期收益作为评估基础,在租期内向经营者发放贷款,促进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支持和鼓励利用闲置资产发展旅游民宿和乡村旅游住宿提质发展,打造一批文化旅游民宿、生态旅游民宿、研学旅游民宿等新产品。对成功创建四星级乡村酒店、五星级乡村酒店的市场主体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对成功创建四朵山茶花民宿酒店、五朵山茶花民宿酒店的市场主体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

    (十四)挖掘旅游购物潜力。鼓励“巴味渝珍”“渝货精品”“渝见美品”“老字号”等品牌产品企业积极参与品牌推广活动。支持区内老字号品牌培育,对区内建设自有商贸品牌,获得商务部命名和重庆市商务委命名的“中华老字号”,且开设旗舰店、体验店,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支持食品、玻璃等消费品企业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鼓励电商平台设立销售专区或开展专门促销,在钱塘、草街、双槐等高速公路服务区免费开设展销区,联动发展线上线下旅游商品销售。

    (十五)支持旅行社开拓客源市场。鼓励旅行社与客源目标市场加强合作,支持各级工会按规定为会员职工办理200元内的区内旅游景区门(年)票。

    政策依据:合川发改发〔2022〕125号关于印发《合川区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文件中有明确施行期限或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优化消费环境

    (十六)支持特色商业街建设发展。对获评国家级、市级、区级特色商业街称号的特色商业街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获评国家级、市级、区级便民生活圈的管理方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十七)减轻旅行社交通运营成本。对到合川旅游的旅游客运车辆通行进行优惠,按在合川辖区范围内高速公路实际行驶里程收费金额50%进行优惠补贴。

    (十八)统筹协调展会活动场地保障。鼓励区内商业运营中心、零售企业、汽车销售企业、房地产家装企业等在商圈、商业街、商业综合体、公益性广场举办促销、宣传、推广等活动,对企业利用公共场地举办展会活动的,优先保障场地并减免使用费。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且获得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表彰的品质展会,按照展会策划、现场搭建等费用10%的比例,补助给本地展会组织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十九)优化演出审批程序。对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许可范围内的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在一年内跨区(县)举办两场及以上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不再对巡演活动内容进行重复审核,对在巡演地举办演出活动仅需提供场地、安全等审核材料,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政策依据:合川发改发〔2022〕125号关于印发《合川区促进消费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文件中有明确施行期限或其他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策来源:区级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联系电话:023-8518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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