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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审计局关于合川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文章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9-01-04 责任编辑:

  2018年7月31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合川区2017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2018年12月20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规定,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工作要求,区审计局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管理不够规范,未按规定用途动用预备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采取措施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加强支出因素管理,改进项目管理办法,建立科学的预算科目分类体系,对构成单位支出的各项因素分门别类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严格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动用预备费,明确预算运作程序,增强预算管理的规范性。

  2.关于转移支付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全部拨付2017年长江经济带港口集疏运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6300万元;已按进度拨付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1008万元;已分配2017年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及2016年区县分成清算(福彩)资金279万元并下达资金,现已拨付资金74万元;已下达2017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补)专项资金182万元到区文化委。对已被市财政局撤销的“西南制药一厂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项目奖励资金”预拨进度款120万元,区发展改革委多次书面通知企业还款,截至目前未归还,企业承诺2018年年底前还款。

  3.关于组织财政收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应收未收非税收入的问题,截至10月末已追收19186.66万元。区国土房管局正采取书面催收、启动司法程序等方式追收19096.15万元,对涉及4519.15万元土地款的5家企业启动收地程序,对涉及征地拆迁和BT项目工程款结算冲抵的项目已督促相关镇街及牵头单位加快工作进度。

  4.关于财政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将收回的关闭煤矿区级奖补资金1741万元缴入国库,及时统筹安排收回历年未实施项目资金702.25万元,区交委已上交项目结余资金11826.69万元,财政专户借出款项已收回2197.81万元。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大往来款项清理力度,对能够收回的资金加大催收力度;对不能收回的陈旧老账,按程序报批后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各单位对2014-2017年违规发放津补贴(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补助)进行了全面清理,已将违规资金缴入区财政。

  5.关于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将未及时入库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金库。草街街道和区水务局虚列支出8176.55万元已完成整改。双凤等11个镇街通过加大增收节支力度,逐步消化赤字。

  6.关于以往年度审计整改未完成的整改情况。对区财政形成隐形赤字尚未消化完成的问题,区财政将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应收回未收回重庆聚龙茧丝绸有限公司丝绸出口企业技术改造及新产品研发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的问题,因企业停产债务纠纷资产冻结追收难度大。因项目竣工验收面积超原规划许可面积,应补缴未补缴土地价款的问题,待2户企业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确定具体面积再行补缴。

  (二)地方税收征管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区税务局强化征管措施,加大征收工作力度,对5户企业少申报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税款369.42万元进行了追征,已全部征收入库,同时加收滞纳金8.51万元。区税务局已完成2017年未完成的17个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项目,向纳税人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情况。

  (三)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区级各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强化预算编制和决算编报,并从2019年起实行区级预算公开评审,强化对项目支出的编制依据、绩效目标、执行条件审核。区财政局已提高2019年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避免挤占项目经费用于弥补公用经费。2018年10月出台《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厉行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合川府办〔2018〕117号)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强化项目管理和资产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通过遴选、分流、暑期调动、退休等办法逐步解决学校超编问题,9所学校共计解决超员38人;17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6.37万元已全部上缴;3个单位积极推进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0个单位对超标准列支网络通讯费进行了清理规范,采取收回电话费、终止或修改协议方式停止了为职工支付通讯费用;天顶组团管委会收回超标准发放慰问品费0.24万元;区殡管所上缴收回的超标准差旅费1.4万元;15个单位对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进行了清理和规范,严格按标准执行,其中4个单位收回重复申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并上缴区财政4.78万元;18所学校清理收回应由职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661.21万元;2个单位上缴区财政项目净结余资金56.23万元,另3个单位项目净结余资金区财政将在年末统一收回;2个单位上缴区财政长期闲置专项资金60.8万元统筹安排用于相应支出,3个单位将继续安排和推进闲置资金的使用;除区福利院正在衔接相关单位办理转固事宜外,6个单位对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进行了补登记;违规对外承包食堂的4所学校中渭溪中学和南屏中学已收回自行经营,清平中学期满后立即收回,育才中学向主管部门反映并争取尽快收回;食堂经营管理中不同程度侵占学生利益行为的10所学校中,除卢作孚中学因历史原因需争取资金解决外,其余9所学校已整改;15个单位对往来款进行了相应清理;6所学校已停止使用备用金账户。

  (四)镇街财政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各镇街对财政决算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全部整改完毕。4个镇已上缴利息收入21.76万元,5个镇补记入账固定资产173.29万元,2个镇收回已列支应由职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38.62万元,2个镇对危旧房改造资金等进行了进一步清理并上缴区财政291.26万元,2个镇对截留闲置挪用的专项资金145.61万元进行了重新安排使用。对列支费用不合规、不规范的问题,4个镇街加强了支出管理,2个镇街收回多支付的款项5.66万元。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小沔镇规范招标管理办法,严格履约保证金和民工保证金的收取,云门街道对工程项目进行了清理并收回了多支付的工程款4.7万元;对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3个镇街修订完善了村社财务管理制度,香龙镇督促各村收回违规购买商业保险费用1.56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企业减负政策措施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6家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60万元已全部清退,117家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已清退65家5051.74万元,剩余52家中19家已完成复绿任务并办理支付手续,其余正在完善资料进行退付。土地整治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施工合同超比例约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已按新政策规定由5%下调至3%。

  (二)科技创新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使用率不高的问题,区科委加强了宣传和对接;4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不规范的问题,已督促企业进行规范;1家检测机构未出具检测报告兑换了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的问题,现已出具了检测报告。

  (三)个别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渠江合川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涞滩镇段)未取得征地批文导致未及时开工建设的问题,现已取得重庆市对该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已完成工程量的35%;中国供销西南总部基地暨重庆合川农产品电商园项目未达到投资协议约定进度的问题,区商务局已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督促与指导,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问题,区政府2018年7月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推进公租房分配使用;狮滩和渭沱2个镇闲置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6.03万元已全部上缴区财政;区工投(集团)公司提前支付棚改购房款应收利息336.95万元已收取;住房分配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全部整改,3户已退房,1户改签为市场租金;住房使用和运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现已整改到位29套,其余房源继续盘活,已追收租金169.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归档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区城乡建委统一制作了档案资料模板下发各镇街,并加强档案检查,各镇街已基本补充完善档案资料。

  (二)2016-2017年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3051名残疾人中除467人已不符合政策外,其余2584人已录入系统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补助;部分残疾人未获得医疗保险参保费补助、残疾人未享受公交车乘车优惠政策、残疾人家庭未享受免缴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优惠政策和残疾人家庭未优先获得公租房廉租房的问题已整改落实到位;区民政局等部门对城乡低保残疾人未享受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1、2级残疾人未享受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进行了进一步清理,对符合条件的正在完善资料进行办理。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区税务局梳理了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区残联探索将托养项目与辅助性就业项目结合,2019年起在合川精神卫生中心实施。残疾人公共服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区残联等单位相应进行了落实,如区残联通过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等方式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区教委将未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发放到各教管中心进行核查,并针对具体情况按“一人一案”制定送教上门服务的实施方案。残疾人专门协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肢残协会目前已在区民政注册,其他四个协会达不到注册条件,后期如有协会达到注册条件,将督促协会进行注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机制不健全,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应缴未缴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补申报192户,入库179.42万元;区税务局对小微企业应享受未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已逐户通知核实,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按规定退抵;区税务局对用人单位编造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虚假资料违规享受保障金减免3.53万元已作出处理并追收入库。未足额安排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的问题,区财政局2018年将调整预算支出结构及功能科目,将残保金收入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区残联及时申报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将少安排的彩票公益金安排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残疾人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和减免对象不合规的问题,区民政局对违规享受“两项补贴”人员进行复核,对不符合发放标准的人员进行停发,且加强了与区残联、镇街的信息共享和定期复核制度,实行有效的动态管理,确保补贴对象精准;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残联对非1、2级重度残疾人获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的139名残疾人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后,将数据报送市社保局处理;3个镇对少发放的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补发到位。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实施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残联及相关镇街进行了相应规范管理。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审计项目73个,送审金额319732万元,审减16663万元的问题,各被审计单位已按照审计结论办理结算,避免了损失。二是完善制度,促进规范管理。修订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概预算审核、招投标、非必须招标项目承包商随机抽取以及审计等系列制度办法,各单位也通过专题培训、完善合同条款、健全制度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如区工投(集团)公司制定了《工投集团风险管理制度》《内部审查制度》和《建设项目内审实施办法》,加强对工程项目合同、前期论证、工程推进及过控等的管理。

  (二)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的问题,4个项目已进行了完善;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或前期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土主河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已落实索赔和土地并进场施工,供水管道迁改方案已落实,正在实施;建设资金不到位的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其中土主河防洪护岸整治工程已到位5081万元;项目管理不规范或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问题,妇女儿童医院工程已进行施工整改,中微基础设施项目已纠正不规范施工行为;项目施工方案调整审批不及时的问题,土主河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设计变更方案已经区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三电厂房项目建设单位区华开投公司已督促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严格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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