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向好发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47元,同比增加1050元,增长10.1%,较上年同期回升9个百分点,较2019年一季度增长11.3%。二是工资性收入依然是城镇居民收入第一引擎。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51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15元,增长10.3%,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48.2%,贡献率49.0%,拉动率5.0%。三是经营净收入“领跑”城镇居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19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9.1%,贡献率23.0%,拉动率2.3%,为四项收入中增速最快。四是财产净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89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7.8%,贡献率5.1%,拉动率0.5%。五是转移净收入是城镇居民增收的重要支撑。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84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4.8%,贡献率22.9%,拉动率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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