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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七届二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复函

文章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3-07-24 责任编辑:

合川教函〔2023〕71号


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十七届二次会议第143号

提案的复函


周珈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建议》(第143号)提案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区法院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及区教委、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项工作。同时在制度建设和推进措施等方面强化了工作力度,增强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在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关于“强化学校教育监管责任”的建议

近些年来,区教委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多举措强化了学校教育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学校作用,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强化了学校教育的预防、引导和监管。一是配强学校德育教育力量,强化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建立德育管理、专业教师、社会支持3支德育队伍,即由150名法制副校长、508名思政教师、440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53名家庭教育指导师为主的专业教师队伍;由志愿者及“五老”组成的社会支持队伍,面向全区招募117名行业专家、能工巧匠成立“合川区关爱未成年人流动讲师团”形成社会支持队伍。采用全员育人模式大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提高学生明辨是非和增强自我控制能力,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二是增添措施强化课余及周末管理,杜绝学生监管真空。各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实施课后延时服务,行课期间下午放学后学生参加2节课后延时服务,学生1个课时做作业,另1个课时参加学校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杜绝了之前学生下午4:30放学无人监管问题。各初中学校还将寄宿学生晚上在校自习一并纳入了课后服务,加强了寄宿生晚上在校的监管。我区各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均本着学生自愿原则由学校实施了周末托管,学生可自愿留校到学校各教室、功能室等自习,学校安排了教师进行监管。部分小学和初中学校,还根据实际情况,给部分离家较远的学生提供了周末留校或参加相关项目培育的机会,学校均强化的值班值守和对相关学生的监管。区教委安稳办每周会给学生及家长发放周末提醒,就预防违法犯罪、防溺水、防火、防沉迷手机、防情绪波动等方面进行了工作提醒,同时提醒家长做好子女监护监管工作;并要求各学校每周对周末确需回家的学生务必进行一次安全和法制等教育。尽量避免学生课余及周末出现监管真空,有效减少或杜绝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三是多管齐下耐心引导,强化对问题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区教委指导各学校从细节入手强化对学生的心理教育、重视对学生的转化教育,要求学校按照学籍管理办学要求,对相关问题学生进行耐心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慎用对学生的处分,对于极少数有错误的学生,可视其错误的性质、程度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由学校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凡给予记过处分的学生,撤销处分后,学校将有关材料从学生档案中退出。区法院与区心理服务中心合作,挂牌成立“法治教育工作室”,组建学校专业心理咨询师+兼职法官心理咨询师队伍,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干预,开展心理评估和疏导,近三年来,开展心理评估疏导34次,对未成年人认识问题、解开心结效果明显。让法制副校长指导学校对相关“问题学生”实施适当教育惩戒,促进学生转化。依托我区专门学校,各中小学将相关“问题学生”适时送至专门学校参观进行警示教育,以提醒学生做到防微杜渐。

二、关于“加强社会法治教育”的建议

教育、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各司其职,联动配合,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畅通各种法制教育渠道,努力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是将法治课纳入课程计划。2022年以前,义务教育阶段安全与法制教育每周在地方课程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课中安排了0.5课时;2022年秋期起,按照2022年版《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要求,法治教育等专题教育以渗透为主,融入到相关科目中,原则上不独立设课,但我区仍鼓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每周可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用0.5至1课时时间用于法制教育课,强化学生法制教育,使学生做到知法、懂法和遵纪守法。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落实法治副校长教育机制,结合学校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目前,已邀请区法院法官14名、区检察院检察官8名、区公安局警官77名、区司法局工作人员51名(计150名),分别安排到150个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并常态化兼任法治课教师和开展法治教育。充实了全区 306 所中小学幼儿园法治辅导员队伍。邀请法治副校长、“莎姐”检察官、专家宣讲团走进中小学校开展法治知识讲座、“模拟法庭”、文艺展演等。积极推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建设,成立法治教育工作室团队及“小公民法律课堂”宣讲团队,进部门、社区、学校开展法治宣传,筑牢未成年人犯罪防火墙。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发布典型案例等,与重庆电视台《拍案说法》、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合作,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真实案例为拍摄题材,多渠道宣讲未成年人保护常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民警通过多种形式,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安全宣传,开展宣讲活动 258 场次,发放宣传资料 10 万余份,覆盖群众 20 余万人。三是建立警示基地强化警示关爱教育。已将我区专门学校作为全区各中小学关爱教育“问题学生”的警示基地,相关中小学定期不定期将相关“问题学生”送至专门学校开展警示教育,现场接受法制教育,让其警醒和悬崖勒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法庭法治教育和判后帮教回访,根据犯罪原因,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针对性强的法治教育,促使其反思犯罪行为,当庭认罪、悔罪,判后通过适时“电话+走访”方式进行帮教回访,巩固法治教育效果。前移端口,统筹推进少年、家事审判改革,将未成年人案件、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家事案件进行归口管理,促使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组建“6名法官+4名法官助理+5名书记员”的办案团队,从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等权益出发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维护家庭稳定营造“好港湾”。持续关爱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一年来,除教育系统常态化开展14484名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关爱外;公安民警探访慰问留守儿童 389 人次,无人抚养儿童 16 人次、困境儿童 65 人次,查找或协助寻找走失儿童 238 人。

三、关于“净化环境加强娱乐场所和网吧的管理”的建议

一年来,区公安局会同教育、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持续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特别重视对校园周边环境和娱乐场所、网吧等的监管。一是强化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定期排查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累计排查、整改隐患 158 起,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 10 处,交通乱象 82 处,检查出租房屋 696 户、收缴管制刀具 8 把。 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突击检查校园周边书报刊店(摊)70 余家次、电子游戏室 60 余家次、印刷复制企 业 40 余家次。二是加强娱乐场所和网吧等特种行业监管。严格落实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查处违规旅馆 5 家,取缔擅自经营黑旅馆、日租房 3 家,切实防范旅馆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扎实开展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酒吧等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娱乐场所的“黄”、“赌”、“毒”和网络 “黄”、“灰”、“黑”对青少年的感染和侵害,严查接纳未成年人入内消费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案件 6 起,及时移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督促落实未成年强制报告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娱乐场所和网吧进行规范,同时充分发挥“12315”等消费维权平台作用,认真受理、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对消费者反应问题较多的市场主体开展风险评估,联合相关部门及早介入调查,妥善处置相关问题。

四、关于“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建议

区公、检、法、司等部门持续强化了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形成了一定的震慑力。今年以来,全区抓获 18 岁以下未成年的各类犯罪嫌疑人共 176 人次,其中送入区工读校接受教育的 12 人;同时也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强化打击力度,破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 37 起,其中强奸案 19 起、猥亵儿童案 17 起、抢劫案 1 起,找回被拐未成年人 3 名。开展庭审“对话”,对可能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实行圆桌审判,平等、平和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升案件审理的效果,近三年来通过圆桌审判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44件,判处罪犯58人,重新犯罪仅6人。

今后,我区教育、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将持续加大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监管责任、做实家校共育杜绝青少年监管真空,抓实法制教育开展更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强化青少年关爱警示教育,部门高效联动、将娱乐场所和网吧等环境持续再净化,坚决加大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影响恶劣的案件及时发布警情通报回应社会关切,力争将加强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再上台阶。

此复函已经吴志琼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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