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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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合川区露天焚烧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川府办发〔2023〕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合川区露天焚烧管控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合川区露天焚烧管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持久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空气质量,提升城市品质,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露天焚烧秸秆管理的通告》(渝农发〔2016〕277号)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露天烧烤和经营食品摊贩的通告》(渝城管局〔2019〕62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焚烧整治工作改善空气质量的通知》(渝环〔2022〕11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露天焚烧管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及重庆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不在非指定区域焚烧原则。按照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区实施不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焚烧树叶、枯草、垃圾、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等有毒有害物质。

二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实施区级部门、镇街、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四级责任制,严格落实权责单位、属地镇街“网格化”制度。

三是坚持部门联动原则。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按照属事原则,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露天焚烧整治工作;宣传、教育等单位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共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四是坚持依法管控和综合利用相结合原则。要采取“源头治理,疏堵结合,以用促治”,从源头解决露天焚烧等问题。

五是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营造露天焚烧管控工作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依法打击露天焚烧行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对露天焚烧的管控,有效解决露天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持续推进我区蓝天保卫战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年度目标,共同守护一片美好的蓝天,共同建设美丽幸福新合川。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工作范围。

重点管控区域:合阳城街道、南津街街道、钓鱼城街道、

大石街道、云门街道、草街街道、盐井街道、铜溪镇、渭沱镇行政区域。

一般管控区域:除重点管控区域外的其他21个建制镇。

(二)工作内容。

加强对露天焚烧树枝树叶、枯草、垃圾、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等不文明行为的管控;依法查处露天焚烧、露天烟熏腊肉食品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抓法治宣传,强环保意识。一是制作发放宣传单。由区级相关部门制作宣传单或告村(居)民书等,相关镇街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宣传发放,送法上门。二是制作广播音频。由区级相关部门联合制作露天焚烧管控音频,区委宣传部负责在相关镇街的村村通广播中每日下午循环播放,相关镇街负责对各村社播放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制作车载音频。各镇街将相关部门制作的车载音频,每天组织执法车辆到露天焚烧重点区域巡回播放,不断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

(二)抓源头治理,优综合利用。一是促进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制定《合川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十四五”规划》,加强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还田技术指导,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开展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五化”利用,健全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从源头上解决露天焚烧问题。二是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督促镇街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从而减少露天焚烧现象。三是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工业企业强化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按要求对电子废物、废塑料等进行储存、处置。同时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全力减少露天焚烧违法行为。

(三)抓多勤联动,提治理效能。合阳城街道、南津街街道、钓鱼城街道由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其余27个镇街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镇街落实属地责任,会同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等单位,组成专门执法组,负责对露天焚烧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整治;涉嫌故意纵火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四)抓责任落实,促齐抓共管。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和网格责任。镇街是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属地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细化镇街的农业、环保、城管等内设部门工作责任,建立镇街、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的层层责任制,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细化分解责任,完善区域联动、部门协调的网格化管理防控机制,按照台账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对重点地段、敏感区域实行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坚决制止露天焚烧违法行为。二是压实已征(已租)未使用土地监管责任。区城投(集团)公司、区工投(集团)公司、区农投(集团)公司、钓鱼城文旅公司、区交通设备制造产业公司、区医药健康产业公司、合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设发展中心等单位全面清理摸排在重点管控区域的已征(已租)未使用土地情况,并落实权属土地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五)抓考核监督,严问责追责。一是区城综办要建立露天焚烧专项考核机制,加大对镇街、部门及已征(已租)未使用土地权属单位的考核通报,通报情况每月报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二是镇街要建立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的考核机制,加大对网格力量末端履职情况的考核力度。三是对焚烧现象严重的镇街和已征(已租)未使用土地权属单位,由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职责分工

区城综办:负责拟订露天焚烧管控工作方案;负责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将露天焚烧管控情况纳入城市管理日常考核,并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成员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区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相关宣传报道,设置曝光台加强对典型案件的曝光,达到教育震慑一批的目的;负责在相关镇街的“村村通”广播中每日下午循环播放露天焚烧管控音频。

区教委:在全区中小学校讲一堂“露天焚烧管控课”,让每位学生都回家宣讲、传达、普及露天焚烧相关规定,引导家长落实露天焚烧管控要求,做好露天焚烧管控教育。

区公安局:会同农业、城管、环保部门对露天焚烧开展联合执法,对露天焚烧管控工作中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打击处理。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争取中央、重庆等上级资金,通过“以奖促治”助推我区开展露天焚烧整治工作;负责依法查处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的违法行为;配合做好露天焚烧管控其他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内露天焚烧树叶、枯草、垃圾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在非指定区域和时段露天烧烤和烟熏腊肉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督促各镇街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督促街道加强烟熏腊肉点位营运管理。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制定《合川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十四五”规划》,加强秸秆还田技术指导,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加快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负责做好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拓宽综合利用渠道;负责对在人口集中地区、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进行管理;负责查处在城市建成区周边20公里范围内、高速公路及铁路两侧各5公里范围内、国道及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2公里范围内及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

国有平台公司及相关单位:负责对属于权责范围内的已征(已租)未使用地块进行硬质围挡或绿化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村(居)民进行耕种;负责与有关街道对权责土地进行摸排登记,并上报区城综办,为考核监督提供依据。

相关镇街:负责做好辖区内露天焚烧管控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为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负责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对焚烧管控区域进行责任划分,按划定的区域,确定专人对露天焚烧管控工作进行巡查;村(社区)两委是露天焚烧管控的最前沿,要发挥“桥头堡”的作用,利用“村村通”、村居委会政务公告栏等宣传露天焚烧管控要求。对村(居)民要逐户进行宣传教育,将露天焚烧的危害和焚烧的处罚规定宣传到户到人,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督促农户将房前屋后的枯草、树叶、垃圾等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处理,做到应收尽收,组织群众做好巡查和灭火灭烟工作;负责督促辖区已征(已租)未使用土地权属单位加强土地管理。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一是由区农业农村委制定《合川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十四五”规划》,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开展秸秆“五化”利用,加快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二是区城市管理局督促各镇街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时收运生活垃圾。三是各街道要提高烟熏食品点位设施设备使用效率,确保按时投入使用。四是已征(已租)未使用土地权属单位,会同属地街道明确相关土地的界线,并修建硬质围墙或绿化美化处理,也可达成委托管理协议等相关事项。五是由区城综办健全完善露天焚烧考核办法。六是相关镇街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将镇街部门和村(社区)、村(居)民小组等人员、责任、措施、奖罚“四到位”落实落细。

(二)宣传发动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一是制作发放宣传单。由区级相关部门制作涉及职能职责的宣传单或告村(居)民书,相关镇街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宣传发放,送法上门。二是制作广播音频。由区级相关部门联合制作露天焚烧管控音频,区委宣传部负责在相关镇街的“村村通”广播中每日15点至20点循环播放,相关镇街负责对各村社播放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制作车载音频。各镇街将相关部门制作的车载音频,每天组织执法车辆到露天焚烧重点区域巡回播放,不断提高村(居)民的环保意识。四是已征(已租)未使用土地权属单位,组织人员向已耕种的村(居)民宣传停止耕种的具体要求。

(三)集中整治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一是各镇街、部门和单位按照“前期准备阶段”的工作内容,开展运行,从源头减少露天焚烧的空间。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关镇街具体负责组织环保、农业、城管、公安等执法力量,组成“多勤联动”整治组,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措施”,每天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钓鱼城东城半岛、全民健身中心周边、学校片区、高速公路(铁路)沿线等区域的露天焚烧违法行为。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3年1月1日起)。露天焚烧管控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权属管理原则,交由所在镇街、国有平台公司及相关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要严格落实网格责任,充分发挥村(社区)和村居小组人员的快速反应和群众基础等优势,巩固好集中整治成果;各镇街、部门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等,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改善我区人居环境,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履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不断强化使命担当,有效管控我区露天焚烧污染。

(二)突出工作重点,层层压实责任。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对露天焚烧隐患地块的排查和整治,在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建立相关台账,协调相关部门共同予以解决。加强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的管控力度,强化“网格”化管理作用,不断加强人员值班值守,将相关工作落地落实。

(三)创新工作思路,形成整治合力。各单位要创新管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对已征(已租)未使用地块实施严格管理,有效管控焚烧事件。同时,要利用“多勤联动”工作机制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日常工作中的难题。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坚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

(四)强化考核问责,确保工作实效。区城综办要把涉及到的成员单位露天焚烧治理情况纳入城市管理目标考评内容,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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