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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3-0005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02-12
标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合川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合川府办发〔202313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合川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地方志工作办法》相关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地方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合川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 姜雪松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主任委员:吴达明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袁晓钦区政府副区长

              李文莉区政协副主席

    委员单位: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机关、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统计局、区档案馆、区委史志研究中心、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关于地方志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区地方志工作。

(二)研究、审议、制定全区地方志工作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方案。

(三)协调解决全区地方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有关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构

重庆市合川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史志研究中心,负责编纂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区委史志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兼任。

四、其他事项

(一)编纂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区级部门、有关单位负责人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不刻制专门印章,由区委史志研究中心代章。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10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合川府办发13号关于成立合川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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