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4-00219 | 主题分类: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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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人民政府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4-03-29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盐井街道茶园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
合川府〔2024〕15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盐井街道茶园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盐井街道:
你单位《关于批准茶园村村庄规划的请示》(盐井办文〔2024〕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盐井街道茶园村村庄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严格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67.89公顷,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按照《规划》安排,耕地保有量原则上不低于99.71公顷,村庄用地规模不突破41.18公顷。
三、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编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1〕2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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