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4-00182 | 主题分类: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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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人民政府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4-03-11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石墩村粮食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通知 |
合川府地〔2024〕13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石墩村粮食服务中心工程项目
建设用地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钱塘镇石墩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占用集体土地申报材料收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1614公顷,作为石墩村粮食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用地。
二、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有关土地使用权人的补偿有关事宜。
三、项目建设竣工后,请持相关手续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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