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4-00080 | 主题分类: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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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人民政府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4-02-19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合川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储备整治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
合川府地〔2024〕8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合川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储备整治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合阳城街道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临时利用的请示》(合川规资文〔2023〕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合阳城街道利川村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用地面积为8291平方米(折合12.44亩)交由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储备。
二、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整治完成后,按我区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要求及程序开展临时用地工作。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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