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4-00073 | 主题分类: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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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重庆市合川区伟光汇通半岛置业有限公司HC21—001—7号地块的批复 |
合川府地〔2024〕3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重庆市合川区伟光汇通半岛置业
有限公司HC21—001—7号地块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HC21—001—7号地块和HC21—002—2号地块收回土地及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请示》(合川规资文〔2024〕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经合川府地〔2021〕87号批准出让给重庆市合川区伟光汇通半岛置业有限公司高职教城学府一路东侧(地块编号:HC21—001—7号)7557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同时解除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收回价款及相关费用由区财政局统筹,按照《合川钓鱼城小镇建设项目解除协议》结算支付。
三、收回后的75577平方米的土地作为存量的国有土地,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及时组织供应。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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