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3-0072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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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3-11-28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嘉陵江利泽航电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
合川府地〔2023〕52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
重庆嘉陵江利泽航电开发有限公司
作为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
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区交通局:
你局《关于划拨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合川交文〔2023〕7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大石街道、古楼镇、钱塘镇的HC23—120—2号地块面积为2751276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嘉陵江利泽航电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嘉陵江梯级渠化利泽航运枢纽工程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有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
三、项目基本建设前请按程序对用地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勘探,若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请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及时向区文化旅游委报告。
四、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向用地单位依法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用地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规定使用土地。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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