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3-0044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南津街街道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批复 |
合川府地〔2023〕31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南津街街道一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南津街街道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请示》(合川规资文〔2023〕134号)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南津街街道HC22—003—10号地块39679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产业类型为标准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为50年。
二、同意该宗地出让起始价按600元/平方米确定。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20%收取,竞买保证金共计477万元。
三、同意该宗地土地价款缴纳方式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
四、宗地建设期限为2年,竞得人须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建成投产。
五、同意请示其余事项。
六、你局按程序组织土地出让,成交后你局与用地单位依法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