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3-0000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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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2-12-24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188辆巡游出租汽车重新投放相关事宜的批复 |
合川府〔2022〕46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188辆巡游出租汽车重新投放
相关事宜的批复
区交通局:
你局《关于合川区188辆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到期重新投放的请示》(合川交文〔2022〕97号)收悉。根据《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并报经市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我区于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先后投放的188辆巡游出租汽车下线,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重新投放188个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指标。其中: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合瑞运输有限公司125个,重庆长途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52个,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民鑫分公司11个。
二、本次2022年12月31日前重新投放的188个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有效期、车辆营运期限均为6年(从车辆实际投放之日起计算)。车辆使用年限期满后不得再从事出租汽车客运,下线后的车辆按照公安车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置。
三、按照《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268号)等精神,交通运输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规范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做好出租汽车无偿使用等工作。
四、根据安全、经济、舒适、环保的要求,本次重新投放的188辆巡游出租汽车车型选择力帆枫叶60S换电式纯电动车型。企业投入营运的出租汽车车身外观颜色统一为上白下绿环保色,必须安装质监部门鉴定合格,且能够实现乘客组合分段计价显示的税控计价器和GPS终端,设施设备、营运标识、座套齐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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