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2-00407 | 主题分类: | 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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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2-01-21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市胜地钓鱼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重棉四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用地的批复 |
合川府地〔2022〕6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重庆市胜地钓鱼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
重棉四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用地的批复
重庆市胜地钓鱼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划拨重棉四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用地相关事宜的请示》(钓鱼城文旅文〔2021〕7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合川区南津街街道一宗面积为403432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司作为重棉四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非营利性文博馆、数博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项目用地,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二、批准使用的土地,其所有权属国家,用地单位只有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用地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
三、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向用地单位依法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用地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规定使用土地。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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