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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灵活就业人员请务必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

文章来源: 合川日报 时间: 2021-09-01 责任编辑:


日前,区人力社保局根据渝人社发〔2021〕20号文件精神,对灵活就业人员发出重要提醒:全区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请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存在历史欠费的人员,请尽快完清欠缴费用,以免影响养老保险权益。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当年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于当年12月底前完清缴费(其中12月份办理参保缴费的,最迟在次年1月底前完清);逾期仍未缴纳的“不缴不计”,缴费计划不再保留。
  按现行政策,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可下载“重庆人社”APP或关注“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个人身份职工养老保险新参保”申请办理;也可持身份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镇街社保所申请办理。个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实行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时须提供本人银行账户作为代扣代缴银行账户(目前代扣银行有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重庆农商行,可在其中自主选择),每月初扣缴当月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月底前将次月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储于代扣代缴银行账户中。
  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重庆人社”APP或“重庆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缴费查询-职工养老缴费”,查询是否存在欠费。如存在欠费,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就近的镇街社保所或区社保中心窗口查询欠缴金额,也可拨打023-12333人力社保服务热线查询欠缴金额。参保人将历史欠费以及次月正常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存于代扣代缴银行账户中,次月初将直接扣缴。存款时间不要晚于11月底。
  另外,养老保险缴费根据社平工资确定,每年新的社平工资出台后,会扣缴当年差额部分养老保险费,参保人要注意多存一些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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