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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0-02391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公告公示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0-09-23
标题: 关于征求《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示

关于征求《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的公示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要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代拟了《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93024时前将反馈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合川区生态环境局,电子邮箱:122488077@qq.com,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5181992。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3日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坚定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现就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建立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坚持分类施策。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问题和目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坚持稳中求进。坚持生态环境管控内容不突破、管控要求不降低,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环境质量改善新要求,定期评估调整和动态更新。

(三)总体目标。

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2025年,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2035年,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分区管控

(四)环境管控单元划分。

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等。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城镇规划区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

全区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划分为24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9个,面积占比9.6%;重点管控单元10个,面积占比18.0%;一般管控单元5个,面积占比72.4%

(五)分区管控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三、工作要求

(六)实施与应用。

依托市级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数据集中管理、查询、应用、展示和交换,实行信息共享共用。严格落实市级、区级总体管控要求,细化具体单元管控要求,并将相应管控要求数据上传至数据应用平台。

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应将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重要依据,相关政策、规划、方案需说明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

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应将落实到具体空间的生态、水、大气、土壤、资源利用等红线、底线和上线要求作为编制的基础。

区域、流域等产业发展应将三线一单提出的要求作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基础,具体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作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在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落地的支撑。

监管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时,应将三线一单作为重要依据。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应作为生态环境监管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应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

(七)更新与调整。

5年根据实施情况对三线一单进行更新调整,5年内因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质量目标调整,三线一单确需进行更新的,按相关程序报批。

四、保障措施

(八)组织保障。

区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全区三线一单实施、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区级有关部门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做好全区三线一单实施工作,并积极参与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

(九)资金、技术保障。

应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等。

附件:1.合川区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2.合川区环境管控单元清单

3.合川区总体管控要求




附件下载:

附件1合川区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docx
附件2合川区环境管控单元清单.docx
附件3 合川区总体管控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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