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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9325725/2019-0344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人民政府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19-08-27
标题: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合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重庆市合川区监察委员会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重庆市合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区纪委主要职责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区纪委机关党的自身建设。

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 区监委主要职责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区监委机关自身建设。

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和合署办公的要求,区纪委、区监委共同设立1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区纪委监委下设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重庆市合川区纪委监委信息技术保障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区纪委监委信息技术的统筹整合以及相关信息数据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提供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信息、技术支持;负责承办区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化工作及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化工作;负责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场所及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做到“一个统一”“两个全覆盖”“三个相衔接”,实现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将区检察院职侦局职能职责划转到区监委,划转原职侦局17名人员到区监委;新建8个区监委派出监察室。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由区纪委作为主体进行财务管理及预算决算,仍由区纪委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513.49万元,支出总计2,513.4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1.14万元、增长80.52%,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办公楼装修等导致项目支出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513.4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240.87万元,增长97.51%,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13.49万元,占100.00%。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51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1.14万元,增长80.52%,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15.45万元,占52.34%;项目支出1,198.04万元,占47.66%。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51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0.87万元,增长97.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办公楼装修等导致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14万元,下降1.88%。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13.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1.14万元,增长80.52%。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人员由46人增加至62人,非在编由5人增加至9人,基本支出增加368.36万元;二是由于纪监察体制改革新装修办公楼项目支出452.60万元,规范化办案点改建及维护152.82万元等项目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752.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14万元,下降1.88%。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4.18万元,占90.8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18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作任务调整,相关经费相应调减。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8.25万元,占5.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9万元,增长10.11%,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人员社保未纳入2018年年初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17万元,占1.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4万元,下降18.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42.89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5.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0.74万元,增长27.4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较2017年年末新增16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4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62万元,增长128.11%,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16人相应费用增加,检察院转隶17人到区纪委监委,办公场所扩大相应的办公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8.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69万元,下降39.6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68万元,增长58.25%,主要原因是一是新购置公务车一辆;二是检察院转隶公务执法车辆4辆,公务车由5辆增加至9辆,相应公务车运行费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19.7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用车(执法用车报废1辆,新购1辆,公务车总数不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71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原有执法车报废,新购执法公务车一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22万元,主要用于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47.97%,主要原因是9辆公务车其中4辆由于驾驶员未及时配备到位,2019年11月才正式使用,未实现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14万元,增长15.29%,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增多。

公务接待费7.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纪委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市纪委检查指导工作,接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1万元,下降55.4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7万元,下降21.4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做到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1,32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02元,车均购置费19.71万元,车均维护费3.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0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62万元,增长128.11%,主要原因是办公楼搬迁新购办公用品导致办公费增加、办公室数量增加导致邮电费增加、人员增加导致差旅费、工会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08.61万元。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1. 纪检干部培训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为进一步深化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对机关人员进行培训,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对75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培训。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2万元,执行数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纪检干部培训费

主管部门

区纪委

实施单位

区纪委

联系人

李琴琴

联系电话

42756582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2.52

总量

2.52

100%

其中:财政资金

2.52

其中:财政资金

2.52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对机关人员进行培训

对75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培训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c)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d)(最大不得超过100%)

指标得分(c*d*100)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产出指标

培训参加人数

80

50%

75

94%

46.875

部分人员调整

培训天数

5

50%

5

100%

50

效益指标

合计

100%

96.88

自评结论: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论为优    

项目单位(盖章):

说明:












2. 办公楼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贯彻落实市纪委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及谈话室的建设管理要求,按标准规范化对区纪委监委机关进行管理,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对区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规范化管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81万元,执行数为21.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机关监控管理、保洁管理、节能减排、通信通讯得到了有效保障。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办公楼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区纪委

实施单位

区纪委

联系人

李琴琴

联系电话

42756582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21.81

总量

21.81

100%

其中:财政资金

21.81

其中:财政资金

21.81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贯彻落实市纪委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及谈话室的建设管理要求,按标准规范化对区纪委监委机关进行管理

对区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c)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d)(最大不得超过100%)

指标得分(c*d*100)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产出指标

机关监控管理

100

25%

100

100%

25

机关保洁管理

100

25%

100

100%

25

机关节能减排

100

25%

95

95%

23.75

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

机关通信通讯

100

25%

95

95%

23.75

效益指标

合计

100%

97.50

自评结论:

该项目绩效自评结论为优    

项目单位(盖章):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李琴琴;联系电话:023-4275658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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