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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0-02202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0-09-17
标题: 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研究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研究院主要职能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风景名胜区、文物、民族、宗教、林业、国土、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保护钓鱼城的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古战场遗址,维护风景区内现有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发展旅游事业,带动本地区经济的发展、信息的交流以及文化知识的传播。协助编制钓鱼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总规及详规对风景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进行审核,对风景区内的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在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具体负责钓鱼城文物保护工作,负责钓鱼城遗址的文物保护、文物普查和勘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章案件。建设、维护、管理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充分发挥钓鱼城在自然科学、文物博物、科普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制定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负责对缙云山风景名胜区嘉陵江风光带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有关污染防治措施;负责风景名胜区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或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行为。做好钓鱼城开发建设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钓鱼城风景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有关钓鱼城风景区的提案、议案及建议(意见),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钓研院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工程园艺科、资源管理科、遗址保护科、安全监管科。我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其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7名,实有在职人员16人,退休人员10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没有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12月更名为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职能职责不变。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310.88万元,支出总计6,310.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2.17万元、增长39.05%,主要原因是文物保护投入增多,主要用于钓鱼城范家堰遗址本体加固与保护展示工程、始关门段城墙保护展示工程及钓鱼城遗址王坚记功碑、三圣岩、千佛岩本体保护加固修复工程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94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5.97万元,增长48.60%,主要原因是用于钓鱼城范家堰遗址本体加固与保护展示工程、始关门段城墙保护展示工程及钓鱼城遗址王坚记功碑、三圣岩、千佛岩本体保护加固修复工程等文物保护经费增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1.00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369.88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66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1.78万元,增长61.15%,主要原因是景区钓鱼城范家堰遗址本体加固与保护展示工程、始关门段城墙保护展示工程及钓鱼城遗址王坚记功碑、三圣岩、千佛岩本体保护加固修复工程等文物保护工程及5A景区创建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08.71万元,占15.33%;项目支出2,257.69万元,占84.67%;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64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0.39万元,增长26.36%,主要原因是文物保护工程工期时间较长,部分文保资金使用期限较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10.8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72.17万元,增长39.05%。主要原因是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增加,主要是钓鱼城范家堰遗址本体加固与保护展示工程、始关门段城墙保护展示工程及钓鱼城遗址王坚记功碑、三圣岩、千佛岩本体保护加固修复工程等文物保护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4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5.97万元,增长48.60%。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文保资金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33.14万元,增250.9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钓鱼城范家堰遗址本体加固与保护展示工程、始关门段城墙保护展示工程及钓鱼城遗址王坚记功碑、三圣岩、千佛岩本体保护加固修复工程等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及人员工资调资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69.8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6.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1.78万元,增长61.15%。主要原因是景区钓鱼城范家堰遗址本体加固与保护展示工程、始关门段城墙保护展示工程及钓鱼城遗址王坚记功碑、三圣岩、千佛岩本体保护加固修复工程等文物保护工程及5A景区创建等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5.57万元,下降37.87%。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款项未达到支付条件,支付需延至下一年度。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64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0.39万元,增长26.36%,主要原因是文物保护工程工期时间较长,部分文保资金使用期限较长。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580.32万元,占96.7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21.04万元,下降38.58%,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款项未达到支付条件,支付需延至下一年度  。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46万元,占2.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1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比例降低。

(3)卫生健康支出19.30万元,占0.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4.93%,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13.32万元,占0.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年初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05万元,增长41.7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超额目标绩效和健康休养费提标、人员新增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86.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2万元,下降10.7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9万元,下降37.79%,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和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2万元,增长53.08%,主要原因是根据组织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20万元,主要是用于参加由文旅委组织的赴意大利文化交流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0万元,为净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0万元,为净增长。主要原因是根据组织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景区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万元,下降44.6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3万元,下降32.44%。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公车使用,减少公车出行。

公务接待费1.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创建5A景区专家及迎接市级国家级检查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6万元,下降80.6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及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5万元,增长9.43%,主要原因是相较上年接待人数略有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15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2.26,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2万元,下降10.7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费等运行经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133.90%,主要原因是参加全国风景名胜区及文物局会议产生的一系列费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72.88%,主要原因是组织机关干部参与相关文物保护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6.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26.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4%。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2项,涉及资金5937.83万元;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22个绩效项目均做到了按时按要求按标准完成,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所有项目的绩效自评等级均“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钓鱼城范家堰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该项目于2018年获得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300万元,2019年获得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3000万元。该工程于2017年3月20日经国家文物局《关于钓鱼城范家堰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批复》(文物保函〔2017〕523号)文件同意立项。鉴于该工程的专业性和复杂性,2017年4月,经合川区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采取直接发包方式确定设计单位为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合同价为420万。该项目方案设计于2018年3月经市文物局(渝文物〔2018〕56号)审核通过。2019年6月,经公开招标,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成为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合同价为27,631,638.38 元。该工程于2019年7月开工,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3%。主要产出及效果:对占压遗址的林地进行环境整治,实施相关道路、绿化以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约20000平方米;对本体实施病害清理、加固等工程约15000平方米;对已揭示的遗址进行考古清理约15000平方米;实施展示设施工程等。下一步改进措施:扎实推进工程进度,结合范家堰考古工作需求,对范家堰遗址保护施工范围内的危岩滑坡治理工程进行修改完善,增强遗址整体稳定安全;随着一体化保护展示工程的进展,增加考古单位协助原设计单位深化完善施工图设计;在确保遗址基本形制完整、结构安全的基础上,尽量体现出遗址的真实性、完整性、协调性;尽快启动范家堰遗址第二期保护展示工程。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钓鱼城范家堰遗址本体加固与保护展示工程(包括钓鱼城范家院子遗址本体加固与保护展示工程及钓鱼城范家堰遗址本体加固与保护展示工程)

联系人
及电话

张志霞

42840936

主管部门

重庆市文物局

预算单位

钓研院(钓鱼城事务中心)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3090

3090

1132.46

36.65


其中:上级资金

/

/

/

/

区级资金

3090

3090

1132.46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19年完成工程量20%

已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完成修复

15

15


质量指标

完成修复

15

15


时效指标

完成修复

10

10


成本指标

完成修复

10

10


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不涉及此项内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我单位暂不涉及此项内容。若日后开展了此项工作,我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区财政局会适时对重点评价结果再进行集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282158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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