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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9325725/2019-0352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人民政府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19-08-28
标题: 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主要职能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风景名胜区、文物、民族、宗教、林业、国土、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2016年3月,新增嘉陵江风光带管理职能。保护钓鱼城的风景名胜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古战场遗址,维护风景区内现有的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发展旅游事业,带动本地区经济的发展、信息的交流以及文化知识的传播。协助编制钓鱼城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总规及详规对风景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进行审核,对风景区内的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在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具体负责钓鱼城文物保护工作,负责钓鱼城遗址的文物保护、文物普查和勘探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文物的违法违章案件。建设、维护、管理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充分发挥钓鱼城在自然科学、文物博物、科普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制定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负责对缙云山风景名胜区嘉陵江风光带生态环境保护,落实有关污染防治措施;负责风景名胜区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或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行为。做好钓鱼城开发建设的招商引资工作,促进钓鱼城风景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承办区人大、区政协有关钓鱼城风景区的提案、议案及建议(意见),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工程园艺科、资源管理科、遗址保护科(研究所)、安全执法科。

      (三)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现单位名称由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变更为重庆市合川钓鱼城研究院。现三定方案未确定,其他职能职责等暂未发生变化。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538.71万元,支出总计4,538.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3.48万元、增长26.95%,主要原因是为创建5A级景区,加大文物保护,区财政及上级专项资金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3325.0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13.68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1654.6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884.10万元。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325.0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52.97万元,增长24.44%,主要原因是为创建5A级景区,加大文物保护,区财政及上级财政加大对景区的资金支持。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5.03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65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0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增加资金用于景区5A建设。其中:基本支出324.08万元,占19.59%;项目支出1,330.53万元,占80.41%。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884.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9.68万元,增长48.33%,主要原因是文物保护等专项工作推进周期长,为适应创5A级景区目标,统筹规范景区管理建设,统筹安排专项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2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2.97万元,增长24.44%。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1.13万元,增长65.9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上级专项文物保护资金及旅游文化节等工作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13.6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5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0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景区维修维护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9.29万元,下降17.43%。主要原因是景区未招聘新工作人员,临聘人员经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84.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9.68万元,增长48.33%,主要原因是文物保护项目推动周期较长,由财政统筹安排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2.24万元,占28.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76万元,下降35.92%,主要原因是范家堰遗址等待考古发掘,工程进度暂缓。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22万元,占2.31%,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40万元,占0.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2万元,下降19.19%,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变化及人员增减。

  (4)城乡社区支出1,118.13万元,占67.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11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景区项目推进变动,资金需求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11.62万元,占0.70%,较年初预算数不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50万元,下降16.05%,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及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6.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57万元,增长63.65%,主要原因是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支出,景区创建5A级景区前期准备工作使用公用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1万元,下降59.36%,主要原因是由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03万元,下降61.3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全年没有人员因公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未购置新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到景区安排检查工作、到重庆参加会议及公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8.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使用公车情况。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3万元,下降28.45%,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减少,运行成本降低。

    公务接待费1.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专家到景区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及5A创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1万元,下降82.3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0万元,下降82.3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16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8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1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6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57万元,增长63.65%,主要原因是支付差旅费及购买机关固定资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3.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28.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1.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33.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131.2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各项目按照进度推进,加强文物保护,提升文物安全,开展景区宣传及免费开放,提升景区知名度。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景区宣传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法定节日及旅游文化节期间组织宣传活动(元旦、春节、三八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二是按市文物局、市旅游局要求在文化遗产日、国际古遗址日、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组织活动;三是印制宣传折页、解说词、文物知识宣传单;四是文明城区广告制作。下一步目标争取更多资金用于景区宣传,提升知名度,为游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景区创5A助力。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钓鱼城景区宣传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钓鱼城研究院(2019年机构改革更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20

总量

20

其中:财政资金

20

其中:财政资金

2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法定节日及旅游文化节期间组织宣传活动(元旦、春节、三八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2.、按市文物局、市旅游局要求在文化遗产日、国际古遗址日、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组织活动。2.印制宣传折页、解说词、文物知识宣传单3.文明城区广告制作

已按年初设定目标完成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指标权重(c)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d)(最大不得超过100%)

指标得分(c*d*100)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产出指标

举办节会活动

9次

40%

9次

100%

40

印制宣传资料

3项

10%

3项

100%

10

文明城区广告

≥95%

15%

95

100%

15

效益指标

游客参与度

有所提升

20%

部分达成预期

80%

16

提升景区形象

有所改变

15%

部分达成预期

85%

12

合计

100%

93

自评结论:该项目绩效自评结论为优  项目单位(盖章):重庆市合川钓鱼城研究院

说明: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2821586

附件下载:

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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