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19-3150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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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人民政府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19-02-19 | |
标题: | 重庆市合川区城市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重庆市合川区城市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执行区政府委托的重点项目、小安溪片区、花滩片区、东城半岛片区、高职教城片区开发建设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二)制定区政府委托的重点项目、小安溪园区、花滩片区、东城半岛片区、高职教城片区发展规划、阶段性计划;
(三)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区政府委托的重点项目、小安溪园区、花滩片区、东城半岛片区、高职教城片区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工作;
(四)牵头实施区政府委托的重点项目、小安溪园区、花滩片区、东城半岛片区、高职教城片区项目策划、包装、招商引资;
(五)做好建设项目资金筹集、运行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区政府委托的重点项目、小安溪园区、花滩片区、东城半岛片区、高职教城片区征地报批工作;
(七)协调相关部门、镇街实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八)负责区政府委托的重点项目、小安溪园区、花滩片区、东城半岛片区、高职教城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配套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委托的重点项目、小安溪园区、花滩片区、东城半岛片区、高职教城片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实施过程管理和推进协调工作、工程验收和移交工作。
(十)负责建成区功能完善和补短板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区新区管委会下设6个科室综合科、财务科、招商引资科、规划用地科、工程科、征地拆迁科。核定人员编制为30人,实有人数为23人。根据合川编委发【2017】6号文件核定区城市新区管委会事业编制30名,现有人数23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9.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9.45万元,比2018年增加86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15万元,比2018年增加56.6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福利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以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76.3万元,比2018年增加81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南城110kv变电站平场及进出场道路工程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8万元,该资金属于2018年结转项目资金,是东津沱公园和东津沱滨江路项目拆迁工作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9.9万元,比2018年减少0.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4.9万元,比2018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减少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9年无公务车购置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3.96万元,比上年增加42.46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护)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19.7万元;部门选定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3个,涉及财政拨款56.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如下: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婷婷 联系方式:4272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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