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9325725/2020-0018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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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人民政府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有效性: | 发布日期: | 2020-02-19 | |
标题: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合川区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合川区委员会统战部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合川区委员会统战部负责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贯彻执行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做好党外干部工作;联系港、澳、台、侨,开展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及代表人士和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推进事业发展;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做好统战宣传、调研工作。
(二)单位构成。合川区统战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合川区委员会统战部内设办公室、党派科、民宗科、经济侨台科、宣传科、统战服务中心,编制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6人,现在职人数行政13人,事业3人,退休人数9人。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根据《重庆市合川区机构改革方案》(合川委发﹝2019﹞1号)《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合川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合川委办发﹝2019﹞14号)文件精神,已将重庆市合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职能职责整体划入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合川区委员会统战部,同时划转2019年财政收支数392.02万元(合川财预行﹝2019﹞240号),对外加挂重庆市合川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牌子。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67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74.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48.57万元,主要是原区民族宗教委合并到区委统战部,经费拨款增加348.5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67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54.73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2.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8万元,农林水支出20万元,住房保障23.7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48.5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16.4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2.0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4.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24万元,比2019年增加34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1.16万元,比2019年增加216.49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区民族宗教委合并到区委统战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3.08万元,比2019年增加132.08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区民族宗教委合并到区委统战部相应增大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统战事务、宗教事务、华侨事务等重点工作。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合川区委员会统战部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比2019年增加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19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区民族宗教委合并到区委统战部相应增大了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2019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区民族宗教委合并到区委统战部相应增大了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6.93万元,比上年增加54.09万元,主要原因为原因是原区民族宗教委合并到区委统战部相应增大了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3.0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陈阳 联系方式: (陈阳,电话:023-4275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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