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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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重庆市合川区信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

日期:2024-03-01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重庆市合川区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根据《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 信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 本机关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简介;

3. 群众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等工作程序;

4. 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 以本机关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可以公开的文件(按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除外);

6. 本机关政策性文件的解读信息;

7. 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线上渠道。

(1)重庆市合川区政府门户网区信访办子网站。

网址:http://www.hc.gov.cn/bmjd/bm_100475/xfb/

(2)“合川信访”微信公众号。公众可通过微信搜索“合川信访”进行关注,也可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关注。

      

2. 线下渠道。

合川区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包括设置的资料索取点、电子显示屏、信息公示栏等。

3. 其他渠道。

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区信办综合科;工作时间:9时上班,12时30分下班;14时上班,18时下班,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 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尽量选择中国邮政EMS投递,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收件人:重庆市合川区信访办公室综合科;邮政编码:401520

3. 传真申请。本机关一般接收信函申请,申请人确有需要的,可以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传真号码:023—42756073。传真发送后,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与本机关确认是否收到。

(二)注意事项。

1. 为有利于申请人准确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在申请政府信息时应先确定被申请机关,被申请机关一般为所需信息的制作机关或是牵头制作机关。

2. 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规范、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提供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不按规定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5.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6. 申请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本机关将告知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财综〔2021〕3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重庆市合川区信访办公室综合科,办公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区信访办,办公时间:9时上班,12时30分下班;14时上班,18时下班(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42756831(本电话仅提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