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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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200932575XF/2020-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减排目标的落实。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会同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水、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化学品、光、恶臭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监督执法;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运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开展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实施环境监测制度、规范,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生态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性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区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衔接中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协调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镇街、区级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工作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镇街、各园区管委会开展各自辖区内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

13、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和新工艺、新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推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14、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5、承担合川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区生态环境局有下属事业单位4个: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区辐射站,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水环境保护科、大气环境保护科、土壤环境保护科、行政审批项目管理科。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8,465.07万元,支出总计8,465.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4.51万元、增长7.15%,主要原因是随着我区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深入、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及治理财政投入不断增加。本部门的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609.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75.40万元,下降20.82%,主要原因是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部分2018年项目于2019年实施完毕并完成支付,2019年年初结转资金相对较大,当年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9.70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71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5.23万元,增长21.07%,主要原因是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深入,对环境保护及治理投入不断加大。其中:基本支出1,651.84万元,占28.88%;项目支出4,066.87万元,占71.12%。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46.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0.71万元,下降13.56%,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部分2018年项目于2019年实施完毕并完成支付,2019年末结转项目资金相对较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65.0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4.51万元,增长7.15%。主要原因是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力度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投入不断加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09.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2.40万元,下降9.41%。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由年初结转预算资金予以保障。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62.37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23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随着生态环境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对我区环境保护及治理财政投入不断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46.36万元,下降36.27%。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按照实施进度安排,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待项目完成验收后进行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746.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2.29万元,增长20.2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按照实施进度安排,资金结转至下一年度,待项目完成验收后进行支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6.95万元,占3.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及相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费用。

(2)卫生健康支出81.76万元,占1.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及相关规定缴纳职工医疗保障费用。

(3)节能环保支出4,485.39万元,占92.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51.36万元,下降38.02%,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实施时间跨度大,部分资金待2020年项目实施完毕后进行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71.61万元,占1.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7.51%,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增加及职工工资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1.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5.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1.50万元,增长19.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职工工资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等。公用经费316.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4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在实际工作中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办公成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893.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93.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为2018年末增加预算结转2019年使用,不足部分由2019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资金予以保障。本年支出89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3.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该笔资金为2018年末增加预算结转2019年使用,2018年该项目由年初预算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预算资金予以保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3万元,下降3.7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制定支出计划,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2万元,下降4.8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无出国(境)工作安排。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在减少公务车出行的前提下提高公务车使用效率,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7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环境监测执法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制定支出计划,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9万元,下降8.6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6.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邻区县到合交流生态环保工作、接受各级环保督察组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5万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7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一是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深入,为做好与相邻区县交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工作,相邻区县到合交流生态环保工作次数较多;二是2019年度各级环保督察及相关检查工作较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365批次4,4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1.2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2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在日常办公过程中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办公成本。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次数、规模,未召开大型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2.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8万元,下降53.91%,主要原因是在培训过程中严控成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0.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0.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0.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5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0.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54%。主要用于采购各类生态环保项目所需仪器设备及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4项,涉及资金681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除个别项目因资金下达时间较晚未能在当年完成支付,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项目推进情况总体较好,所有项目的绩效自评效果等级均为“优”。通过加大对污染防治、环境修复、环保宣传的投入,我区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共建共保氛围得到提升,市民环保意识大大增强,我区生态环境建设取得较好成效。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2019年底前完成全区4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南溪河、代峨溪、5个国控断面共67个点位、169个摄像机招标工作,2020年建设完毕并按合同约定完成支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0万元,执行数为91.98万元(其中73万分配至镇街进行1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预算的29.6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太和、官渡、临渡地表水国考断面及1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并开展生态修复,2019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超90%;二是完成购买合川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重点河流5年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招标工作,保障2020年完成建设任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及合同约定,项目建设完毕并通过验收后完成资金支付,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较为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时充分考虑各方面影响因素,加快项目推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严格按照中央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强化资金使用和管理,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不涉及此项内容。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我委暂不涉及此项内容。若日后开展了此项工作,我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区财政局会适时对重点评价结果再进行集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田孟弋,023-42723092。

附表: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2018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联系人
及电话

李勇:023-42834845

主管部门

区生态环境局

预算单位

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310

310

91.98

29.67%

按照项目实施计划,该项目于2020年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后完成支付。

其中:上级资金

310

310

91.98

/

区级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19年形成资金分配方案,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2020年完成太和、官渡、临渡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步道、隔离网、标志标牌等规范化建设。完成饮用水源地及重点河流视频监控建设

一是完成太和、官渡、临渡地表水国考断面及1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并开展生态修复,2019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超90%;二是完成购买合川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重点河流5年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项目招标工作,保障2020年完成建设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视频监控系统

10

0

因建设任务调整,此建设内容调整为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4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南溪河、代峨溪、5个国控断面共67个点位,169个摄像机建设。

规范化建设

2500

4780


生态修复

平方米

650

650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

%

100

100


其他说明










附件下载:

重庆市合川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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