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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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合川区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的公告》政策问答

日期:2024-03-06

近日,区政府发布了《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合川区河道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加强全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根据《重庆市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合川区渠江采砂管理规划》(2021—2025年)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河道资源情况,特划定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的禁采区和禁采期。

1.《公告》内容包括哪些?

答:本《公告》共四条,主要对合川区河道名录、禁采区范围、禁采期时段等方面进行规范。

2.《公告》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的禁采区和禁采期做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禁采区划定:嘉陵江干流合川段禁采区长度81.1km,禁采河段共3段;涪江干流合川河段内禁采长度38.11km;渠江干流合川河段禁采区共15个,禁采区总长度31.28km

二是禁采期规定:每年31日至630日全天禁采,其余时段每日2100至次日7:00禁采。在每年汛期超过警戒水位时段和发布暴雨、山洪、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时段禁采。

3.《公告》对河道采砂有什么规定?

答:河道采砂必须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并经审批许可,禁止在禁采区和禁采期从事一切采砂活动。防汛应急抢险,航道应急抢通,河道、航道整治疏浚,港口、取水口清淤,涉水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性活动按相关规定执行。

4.《公告》有没有有效期?

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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