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尔安大道中南路路口电子屏
合川日报讯(记者 袁询 摄影报道)众所周知,车辆闯红灯要被交巡警部门处罚,但行人闯红灯是否也属于交通违法,对此又该如何处理?近日,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城南和城北竖起了两个“专管”行人过马路的电子显示屏,一时间颇为好奇,议论纷纷。2月26日,记者来到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详细了解了这一情况。
“这两个行人闯红灯人脸识别电子显示屏分别设于希尔安大道中南路路口和瑞山路重百路口,主要抓拍和曝光那些过马路不守‘规矩’的行人,并对其进行一定经济处罚,这也是我区首次将行人闯红灯这一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处罚范围。”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秩序大队大队长许成建告诉记者。据悉,为积极助力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去年底,我区投入140余万元用于城区两个长3.2米、宽2.08米的行人闯红灯人脸识别电子显示屏建设,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具体负责管理。经过前期一系列准备工作,目前该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即将“上岗”。
记者了解到,该电子显示屏投入使用后,交巡警部门将对闯红灯的行人进行实时抓拍、语音提示,同步传输到大屏幕上曝光,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中“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希望通过这一方式对闯红灯的行人进行有力震慑和教育,让大家自觉养成遵守交规的好习惯,共同营造文明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