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18来源:区司法局
1. 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对产业龙头、就业大户、战略新兴行业等重点民营企业开展经常性走访服务。通过多种方式将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到广大民营企业,引导民营企业家深刻理解党中央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一贯立场和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增强发展信心、保持战略定力,强化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2. 结合每季度开展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摸底排查,同步摸清掌握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现状、面临的困难问题、营商环境等,做到经营运行情况清、职工队伍情况清、党员队伍情况清、出资人情况清。组织党员干部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对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摸排,建立台账,“一病一方”“一企一策”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判解决。
3. 推行机关党组织与民营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通过联合开展“主题党日”等方式,指导帮助企业健康发展。探索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社会组织服务民营企业机制,推动培育和确定一批专业水平高、社会反响好、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为有需求的民营企业提供低偿性、专业化服务,动员律师中的党员积极参加民营企业涉法涉税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4. 根据民营企业需求,可以向社会组织购买党建工作策划及实施、企业经营管理、教育培训、心理辅导等服务,赠送给企业。
5. 大力宣传推广“渝快办”等政务服务平台,让企业享受便捷服务。动态掌握民营企业职工情况,及时推进民营企业群团组织应建尽建,建立党组织和党员联系职工、走访谈心等制度,整合群团组织资源,加强思想引导,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
政策依据:《重庆市抓党建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
执行期限:长期
政策来源:市级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联系电话:023-8518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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