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撤销涞滩水厂等3处乡镇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区政府先后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撤销渭沱镇宏洁自来水有限公司涪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合川府文〔2024〕15号)、《关于撤销重庆江城水务有限公司龙市水厂生龙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合川府文〔2024〕20号)、《关于撤销合川区涞滩镇渠江涞滩水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请示》(合川府文〔2024〕22号),已通过市生态环境局技术审查并经市政府批准同意。
现依法公布撤销合川区涞滩镇涞滩水厂、重庆江城水务有限公司龙市水厂生龙水库水库、渭沱镇宏洁自来水有限公司3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下半年合川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下半年合川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撤销方案
序号 |
水厂名称 |
水源名称 |
水源 类型 |
水源所在乡镇(街道) |
保护区范围划分 | ||||
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 |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水域范围 |
陆域范围 | ||||||
1 |
重庆市合川区涞滩渠江水厂 |
渠江 |
河流型 |
涞滩镇 |
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整个水域。 |
洪水期正常水位河道边缘水平纵深30米,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2000米,下游100米至200米的整个水域。 |
洪水期正常水位河道边缘水平纵深30米,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
2 |
渭沱镇宏洁自来水有限公司 |
涪江 |
河流型 |
渭沱镇 |
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整个水域。 |
洪水期正常水位河道边缘水平纵深30米,陆域沿岸长度与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2000米,下游100米至200米的整个水域。 |
洪水期正常水位河道边缘水平纵深30米,陆域沿岸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相同。 | |
3 |
重庆江城水务有限公司(龙市水厂) |
生龙水库 |
水库型 |
龙市镇 |
整个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以大坝高度为陆域边缘控制高程。 |
/ |
从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向外延伸30米,但不超过分水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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