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6-0021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土地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6-06-11 [发文时间] 2026-07-06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合川府地〔2026〕48号)

合川府地〔202648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合川规资文〔2026103号)收悉。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792号)有关要求,受市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集体农用地0.1164公顷(其中:耕地0.06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后,专项用于大石街道6个村9个组建设用地申请人刘珍等11户(详见附件)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

三、你局要按规定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核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做好备案工作。

附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661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镇村社

用地类型

建设用地申请人情况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备注

户数

人数

户主

家庭成员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交通用地

其他

土地

小计

草地

其他土地

大石街道

柿子村7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1

5

李达明、李永生、李远祯、李欣蕊

0.0141

0.0141

0.0048

0.0093

柿子村8

单独建房

2

1

0.0090

0.0090

0.0090

1

胡安国

0.0090

0.0090

0.0090

柿子村9

单独建房

1

4

英、李倩、李雨珊

0.0120

0.0120

0.0120

卧龙村6

单独建房

1

5

胡朝元

鑫、胡佳、胡祉棋、彭雪梅

0.0120

0.0120

0.0120

卧龙村14

单独建房

1

4

吴从友

李成群、吴永红、吴家言

0.0120

0.0120

0.0120

金钟村7

单独建房

2

2

唐永玲

0.0090

0.0090

0.0090

单独建房

2

张先均

陈三琼

0.0063

0.0063

0.0063

高顶村1

单独建房

1

2

秦家铭

0.0090

0.0090

0.0090

黄坡村1

单独建房

1

2

任俊杰

张选芬

0.0090

0.0090

0.0090

盆古村2

单独建房

1

6

李兴华

谢和勤、肖涛、李凤、肖荣棣、肖丽荨

0.0150

0.0150

0.0150

11

34

0.1164

0.1164

0.0651

0.0393

0.0120



分享文章到

部门解读

一图读懂

媒体视角

政策问答

政策文件

附件下载

中央政府及国家部委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公共服务单位网站

主办: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401520

地址:重庆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网站标识码:5001170002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