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6-00194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人民政府 | [有 效 性] | |
| [成文时间] | 2026-05-23 | [发文时间] | 2026-06-15 |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合川区利川村、渠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纯阳山城中村改造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合川府〔2026〕3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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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府〔2026〕36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合川区利川村、渠口村城中村
改造项目(纯阳山城中村改造单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
区城投(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合川区利川村、渠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纯阳山城中村改造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合川城投文〔2026〕73)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合川区利川村、渠口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纯阳山城中村改造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案。
二、同意取消2011版控规中南北向、东西向横跨地块的城市道路,保留被道路穿越的合州古城墙、瑞山中学等历史古迹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意在JC73—17/01、JC73—18/01、JC73—05/01等地块布局社会停车场,满足该区域对外停车需求。调整废弃医院JC73—18/01为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为0.6522公顷,配应急避难场所和公共厕所等设施。同意在现状皂角院巷合川皂角院菜市场处布局还建房,以安置城中村范围内拆迁居民。将原控规JC72—02地块调整为R2用地性质,面积0.7852公顷、最大容积率3、最大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不超过80m、最小绿地率25%,配套小区服务中心、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
三、请严格按照批复后的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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