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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6-00120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土地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6-02-10 [发文时间] 2026-03-05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合川府地〔2026〕26号)

合川府地〔2026〕26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合川规资文〔2026〕39号)收悉。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792号)有关要求,受市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含补充耕地方案),将集体农用地0.0575公顷,其中:农用地0.0575公顷(耕地0.0229公顷、林地0.0245公顷、园地0.010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后,专项用于大石街道5个村6个组建设用地申请人马福联等6户(详见附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

三、你局要按规定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核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做好备案工作。

附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镇村社

用地类型

建设用地申请人情况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备注

户数

人数

户主

家庭成员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交通用地

其他

土地

小计

草地

其他土地

大石街道

盆古村1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1

2

马福联

胡朝容

0.0090

0.0090

0.0090

包塘村5

单独建房

1

1

陈润民

0.0024

0.0024

0.0024

百丈村1

单独建房

1

6

兰泽云

代顶英、兰年应、兰博、

兰荷溢、兰倾意

0.0150

0.0150

0.0019

0.0131

百丈村5

单独建房

1

6

宋凯强

敏、宋俊翔、宋俊峰、宋宗奎、李正兰

0.0120

0.0120

0.0120

大觉村3

单独建房

1

3

陆中富

尹才英、陆建彬

0.0090

0.0090

0.0090

卧龙村14

单独建房

1

4

向先明

尹才英、向永、向瑞雪

0.0101

0.0101

0.0101

6

22

0.0575

0.0575

0.229

0.0101

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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