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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6-00093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土地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6-01-29 [发文时间] 2026-02-25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合川府地〔2026〕22号)

合川府地〔202622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合川规资文〔202631号)收悉。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792号)有关要求,受市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含补充耕地方案),将集体农用地0.1350公顷,其中:农用地0.1350公顷(耕地0.1328公顷,园地0.002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后,专项用于双槐镇4个村7个组建设用地申请人唐明学等12户(详见附件)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所在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

三、你局要按规定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核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做好备案工作。

附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612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镇村社

用地类型

建设用地申请人情况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备注

户数

人数

户主

家庭成员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交通用地

其他土地

小计

草地

其他土地

双槐镇

长梁村2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2

3

唐明学

张成均、唐

0.0090

0.0090

0.0090

5

唐明红

菁、杨小利、王治芬、唐光祖

0.0150

0.0150

0.0150

长梁村6

单独建房

1

1

黄俊强

0.0090

0.0090

0.0090

黄土村3

单独建房

3

2

黄淑梅

0.0090

0.0090

0.0090

3

彭朝正

黄武英、彭

0.0090

0.0090

0.0090

3

彭再全

王道秀、彭朝春

0.0090

0.0090

0.0090

双门村5

单独建房

1

7

王进群、夏巧、唐日昌、夏雯、夏昊天、夏昊轩

0.0150

0.0150

0.0150

双门村2

单独建房

1

6

张均凤

蒋宏辉、蒋涵、张贤学、杨世春、张均翠

0.0150

0.0150

0.0150

河马村5

单独建房

3

4

王曹明

王曹碧、王海军、王树华

0.0120

0.0120

0.0120

5

刘云富

杨昌菊、刘昌建、赵娅、刘圣林

0.0150

0.0150

0.0150

2

陈俊杭

0.0090

0.0090

0.0090

河马村4

单独建房

1

3

冉从全

冉潇潇、杨诗睿

0.0090

0.0090

0.0068

0.0022

12

44

0.1350

0.1350

0.1328

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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