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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6-00031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土地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5-12-15 [发文时间] 2026-01-14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合川府地〔2025〕118号)

合川府地〔2025118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合川规资文〔2025260号)收悉。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792号)有关要求,受市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含补充耕地方案),将集体农用地0.1462公顷,其中:农用地0.1462公顷(耕地0.1372公顷、林地0.009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后,专项用于龙市镇8个村12个社建设用地申请人柳强等15户(详见附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所在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

三、你局要按规定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核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做好备案工作。

附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5121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镇村社

用地类型

建设用地申请人情况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备注

户数

人数

户主

家庭成员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交通用地

其他

土地

小计

草地

其他土地

飞龙村27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1

7

柳强

李永芬、柳园茂、柳鑫雨、柳桢、高思源、曹俊垚

0.0132

0.0132

0.0132

飞龙村22

单独建房

2

1

陶秀兰

0.0090

0.0090

0.0090

1

刘阳灿

0.0090

0.0090

0.0090

四碑村3

单独建房

2

5

肖同勇

何小红、肖钰川、肖榆凡、肖昕悦

0.0180

0.0180

0.0180

2

肖同兵

张洪仙

生龙村7

单独建房

1

4

杨小利

邓发国、邓煜鑫、邓伊婕

0.0120

0.0120

0.0120

凉岩村28

单独建房

1

3

周维良

范昌蓉、周德荣

0.0090

0.0090

0.0090

凉岩村21

单独建房

1

3

徐洪贵

田魏玲、徐浩

0.0090

0.0090

0.0090

凉岩村11

单独建房

1

3

欧成碧

蒋海欧、吴沚怿

0.0090

0.0090

0.0090

古城村7

单独建房

1

3

刘朝富

王春禾、刘术珍

0.0090

0.0090

0.0090

龙头村22

单独建房

1

2

喻应平

喻巧巧

0.0090

0.0090

0.0090

龙头村1

单独建房

1

6

游代珊

杜会琼、游红霞、游洪燕、唐子宸、唐一冉

0.0150

0.0150

0.0150

山青村8

单独建房

1

1

黄仁文

0.0070

0.0070

0.0070

新场村20

单独建房

2

2

王仁财

徐功君

0.0180

0.0180

0.0180

2

王德林

王语轩

15

45

0.1462

0.1462

0.1372

0.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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