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3820093257252/2025-002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载体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合川区政府办公室 | [有 效 性] | |
[成文时间] | 2025-07-22 | [发文时间] | 2025-08-05 |
[标 题]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 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25〕27号) |
合川府办发〔2025〕27号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合川区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
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合川区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2日
(本文有删减)
合川区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区“一老一幼”服务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老年人和婴幼儿关爱服务,坚持边界清晰、多元协同,分区分层、分类分龄,统筹布局、一体推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服务监管,切实加强和改进“一老一幼”服务工作。
到2027年,基本建成15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和城市15分钟婴幼儿服务圈。全区养老托育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拓展提升,力争“一老一幼”服务工作达到全市一流水平。
二、推动养老服务和老龄事业发展
(一)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增效。适度扩大公办养老机构保障范围,将低保失能老年人纳入兜底保障,探索建立低收入家庭失能老年人入住机构支持机制,提升照护服务质量和空余床位利用率。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改造提升一批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逐步建成双槐、三汇、钱塘、燕窝等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围绕川渝合作逐步建成二郎、香龙、肖家等川渝毗邻地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建设区级老年养护中心、失能特困供养中心。严格落实乡镇敬老院人员配备、运营经费保障、消防安全等标准,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运营、中心化改造”改革落地见效,并逐步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加强闲置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综合利用,推动根据需求将其改造为农村养老服务场所。
(二)培育壮大民办养老机构。建立健全民办养老机构区级引导支持政策体系,鼓励镇街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闲置国有房屋用于建设养老机构设施,引入品牌养老服务企业利用存量资源举办养老机构,积极争取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等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品质化养老机构。
(三)促进医养康养一体化融合发展。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协同,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预约就诊和老年人术后康复双向转诊通道,探索建设医养联盟或医养联合体,指导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照料护理等服务。
(四)推动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要求,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短板。支持社会力量盘活存量资源举办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对将国有闲置资源提升改造为养老场所且符合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的施行优惠政策,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因地制宜开设社区养老服务点,推行“社区+物业+养老服务”。
(六)扩展老年大学(学校)服务网络。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存量国有资产和闲置社会资源等开办老年大学(学校),鼓励有条件的镇街依托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老年大学(学校)。统筹利用区级社区教育学校、老年大学在社区开设教学点,支持开发线上课程,在电视、手机等终端开放。
(七)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以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为契机,完善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及服务标准,通过政府奖补、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开展困难半失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推进失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开展居家适老化产品社区租赁,推动家庭养老床位失能居家照护服务与长期护理保险相衔接。
(八)开展助浴助洁服务。推动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发展,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浴服务。推进居家老年人助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慈善志愿支持等形式,对有意愿接受助洁服务的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等开展助洁服务。
(十)全面实施高龄津贴。全面实施8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高龄津贴全覆盖,并适时动态调整津贴标准,推动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智能化,加强业务数据共享,实现大数据识别、高龄津贴免申即享。
三、加强婴幼儿托育及学前教育服务
(一)持续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挖掘幼儿园托育服务潜力,将空余学位转化为有效托位。支持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招收2—3岁幼儿,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开设专区、增设托班。
(二)积极发展城市社区普惠性托育服务。依托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设施、公共服务用房等存量资源,按照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增设普惠性托育服务点。支持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设专区,设置普惠性托育服务点。落实《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合理配备保育人员。大力开展“托育开放日”活动,鼓励向3岁以下婴幼儿家庭发放托育服务体验券。探索“物业+托育”服务,在入住超过1000户以上的住宅小区,支持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三)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办托。支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按照建设标准,以单独举办、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的托育服务。鼓励支持在育龄女性较多、托育需求较强的产业园区、楼宇推广托育服务,为职工“带娃上下班”提供安心、便捷服务。
(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挖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优化普惠性资源结构,稳步增加公办学位供给,积极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健全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保障机制。完善成本分担机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600元/年·人的规定。
(五)优化学前教育保教服务。积极推进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加大对幼儿园违规收费、“小学化”等问题治理力度。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拓展学前特殊教育服务。
四、保障措施
(四)加强养老托育服务人才培育。探索养老机构、托育机构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机制,建立康养、托育产教一体化培养模式。定期组织养老护理人员、托育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竞赛及优秀护理人员评比等活动,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托育服务质量和水平。强化养老机构、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资质的检查管理。鼓励医护人员参与养老机构、托育机构的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区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发展,探索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推动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人才建设。
(五)加强探索实践。积极争取“一老一幼”服务达标、先进单位创建,并充分发挥服务达标、先进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到2027年,完成市级“一老一幼”服务达标区县创建,推动全区“一老一幼”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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