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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820093257252/2025-00189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土地 [载体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合川区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成文时间] 2025-07-29 [发文时间] 2025-07-29
[标 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合川府地〔2025〕45号)

合川府地〔202545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合川规资文〔2025120号)收悉。按照《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792号)有关要求,受市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含补充耕地方案),将集体农用地0.2020公顷,其中:农用地0.2020公顷(耕地0.1369公顷、林地0.0322公顷、园地0.0327公顷、交通用地0.000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农用地转用后,专项用于太和镇1个镇11个村14个社建设用地申请人王正友等24户(详见附表)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所在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

三、你局要按规定统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核减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做好备案工作。

附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20257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土地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镇村社

用地类型

建设用地申请人情况

土地

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备注

户数

人数

户主

家庭成员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交通

用地

其他

土地

小计

草地

其他土地

太和镇

把伞村6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单独建房

3

2

王正友

邹本珍

0.0210

0.0210

0.0057

0.0153

1

1

复兴村5

单独建房

2

3

陈春丽

廖东旭、廖

0.0180

0.0180

0.0011

0.0169

3

陈晓丽

陈友亮、易

唐家村1

单独建房

2

3

朱本碧、张

0.0218

0.0218

0.0218

5

张成文

易宗英、张桂林、张佳乐、易朝菊

石垭村3

单独建房

3

3

彭清容、唐培月

0.0237

0.0237

0.0237

3

唐光文

唐洪全、唐

1

唐光群

楼房村1

单独建房

2

3

周永生

蓉、周超寻

0.0136

0.0136

0.0136

1

周心明

太和村1

单独建房

1

2

王玉楠

0.0090

0.0090

0.0090

太和村11

单独建房

1

1

李小琴

0.0087

0.0087

0.0087

亭子村7

单独建房

1

3

李志华、李晓利

0.0090

0.0090

0.0090

小河村4

单独建房

1

5

杨芝华

杨依特、付东林、杨成棚、杨程莹

0.0146

0.0146

0.0146

米市村3

单独建房

2

2

周存礼

周祖平

0.0161

0.0161

0.0161

1

周红梅

米市村5

单独建房

1

3

王中六

陈德兰、王

0.0090

0.0090

0.0088

0.0002

木莲村2

单独建房

3

3

王建华

川、王怡欣

0.0195

0.0195

0.0195

3

唐成琼、王文龙

1

王吉彬

木莲村8

单独建房

1

2

周定华

邓发芳

0.0090

0.0090

0.0090

晒经村1

单独建房

1

2

徐朝伦

唐自惠

0.0090

0.0090

0.0090

24

57

0.2020

0.2020

0.1369

0.0327

0.0322

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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